兰州安宁:交通违法者微信朋友圈“自曝”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22-03-18 13:59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安宁交警 点击: 载入中...
  “我今天骑电动车因为没戴头盔在费家营十字被交警劝阻批评教育,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骑电动车出行一定佩戴安全头盔,保护自己生命安全。”
  
  
  
  3月17日下午,安宁辖区一位骑行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在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倡议朋友圈的亲友们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文明出行。原来,这是安宁大队为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文明参与交通,利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岗对行人、电动车违法行为开展的宣传整治行动,而发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便是“处罚”措施之一。
  
  
  
  
  
  行动中,针对部分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不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打电话、乱调头、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陋习,执勤人员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岗的作用,将交通违法者拦下,对其批评教育后,让违法者将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图片发到个人微信朋友圈集赞,以点扩面,起到警示身边人的辐射作用,达到预期的工作目的和效果。
  












  
  与此同时,安宁大队利用流动宣传车和小喇叭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篇和交通安全提示语,现场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以此警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建安全文明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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