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路桥费叫板法规与民意

时间:2011-12-31 17:02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距试收期结束还有两天,有关部门却还要执意续征,市民认为——
兰州路桥费叫板法规与民意



  还有两天时间就到路桥费终结期限了!令市民不解的是,为何省政府没有新的批复,明年的路桥费还是照收不误?百姓千呼万唤,却不见相关部门出面解释此事。“省政府是否会为路桥费续征开绿灯,在两天时间内批复呢?”广大车主坚信路桥费会取消,收费处则对续征信心十足。昨日,记者就路桥费续征申请进展情况,采访了省市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记者 张学江 实习生 王俐

  车主——

  坚信路桥费会取消

  昨天早晨,记者路过东岗收费站发现,几名工作人员坐在收费亭内忙碌着,车辆排队依次通过,没有购买年票的车辆,交了钱后被放行,收费站口收费秩序井然。“今天没有被城管人员发现,侥幸逃过一劫。但明天过这里还得提心吊胆啊!”司机葛先生从加油站绕过收费亭出了兰州城。葛先生几个月前购买了新车,他一直没有交路桥费。“因为这是一项不合理的收费,况且马上收费期限就到了。省政府批复的收费期限马上到了,相信不会再收了,所以坚持几天吧。”然而,直到10月28日,和广大车主一样,葛先生还是没有等到好消息。

  尽管葛先生的耐心受到了影响,但他表示,他坚信路桥费会被取消的。“毕竟,我们的政府还是尊重民意,执政为民的。司机们都反对,法律界人士多次用法律法规据理力争,中央和地方媒体强烈呼吁,相信甘肃省人民政府不会在这种背景下再批复收路桥费了。”

  昨日记者走访时,许多司机也持有同样乐观的态度。“两天时间,省政府不批复的话,意味着这项收费会停止,我们以前预交的路桥费估计也会被退还。毕竟,这是个法制社会啊,无论百姓,还是各相关部门都会遵守法律法规的。”一位司机师傅说。一位长期关注路桥费的兰州车主告诉记者,今年7月31日,经过媒体报道重庆路桥费问题后,重庆市政府高度关注,主动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市民关注的路桥费的种种疑问进行了解释。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表态:“重庆路桥费将会逐步降低乃至取消,但何时取消现在还不能确定。今后将定期向社会公布路桥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不管怎样,我们不能再被装进葫芦里了。”这位车主希望兰州市也能够积极回应此事。

  收费处——

  修路需要资金

  昨日,记者在五泉下广场年票发售点见到了刚刚买了2010年路桥费的王先生,他做货车运输工作有8年时间了,他每年的路桥费都是从10月开始买的,一年1500元,眼看马上就要到期了,要是不买票车就不能跑了。他也知道《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下个月就到期了。对此,他苦笑着说:“以前的养路费不收了,可是油价涨了,要是路桥费真的不收了,那说不定又要收什么费了,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司机马师傅说,他经营的是小型货车,平时主要靠拉货挣钱,因为一下子拿不出来那么多钱,他就过一个关口交一份路桥费,每次15元,有时候一天下来就近百元了,“钱不好挣了,日子越过越难了,要交的费用又多,希望有关单位也能体谅一下司机师傅,。”他说。

  记者发现,很多司机都听说了有关路桥费到期的事,目前都在观望之中,“要是过了11月1日,收费站还要收路桥费,那就只好交了,不交就不让过啊!”司机杨平无奈地说。

  昨日,记者来到五泉下广场的兰州市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处。在收费大厅,几位司机正在商讨路桥费的事,他们都表示出拒交情绪,认为既然规定到期了就不该收。一位工作人员说:“上级正在进行积极申请延续征收。”她称:“路桥费是不会停收的,要不,路靠什么来修。”这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还举例说:“修路是需要资金的,像东岗镇这一带,路已经烂得不行了,需要修补已是迫在眉睫。”记者采访发现,管理处工作人员对未来延续征收仍充满着信心。

  声音——

  路桥费收取应走合法程序

  昨日的本报来电中,李先生说:“没有政府的批复,就应该停止征。”司机王燕认为:“向百姓收费应该广泛听取民意,政府不要和百姓对着干。收费或批复应该召开听证会,应该公示。”网络学者洪维先生说:“违背民意,没有批文的收费是违法的,路桥费管理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不应该知法犯法。不要和民意对抗,社会各界的呼声这么强烈,为何兰州市的路桥费还要逆潮流而为之,公然收取呢?这是明目张胆敛取老百姓的财富。”洪维还表示:“其实,广泛听取民声民意,这是在帮政府出谋划策、解决问题。因此,建议政府部门不要在路桥费问题上与百姓造成敌对情绪,全盘考虑路桥费是否续征的问题。”司机刘亮认为:“一方是路桥费续征向政府的批文冲刺,一方是民意的反对。两天时间啊,其实,兰州市政府部门早就应该向百姓做解释工作了。试收两年,百姓反对,批复期限到了,难道就不能停一停吗?即使真的要收,也应该走个合理合法的程序嘛!”

  (注:以上代表市民个人观点)

  官方回应——

  省政府正在批示

  昨日15时许,记者来到兰州市人民政府,市法制办一名工作人员听了记者来意后表示,此事应该找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处。城建处一名工作人员说:“路桥费的事你去找市建委,他们具体负责。”16时许,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建委,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采访的事先跟人事处冯处长联系。得知记者采访意图,冯处长在电话中问记者是怎么知道他办公室电话的。他对记者说:“路桥费的事具体由兰州市城投公司管。你找城投公司问问。”当日,记者采访城投公司未果。昨日15时,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几经周折,记者得知此事具体归秘书二处管。15时50分许,在省政府传达室记者拨通了秘书二处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听了记者采访事由后说:“路桥费的事领导正在批示。”当记者问其涉及重新收费,而且距离期限仅有两天时间,这样大的民生问题,是否批复前还要召开民意听证会?这名工作人员很吃惊地反问记者:“听证会不是已经召开了吗?这也是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后报上来的,召开听证会时不是还邀请了你们媒体参加吗?!”当记者问其能否提供一份市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时,这名工作人员说:“材料还暂时不在我这里,我所知道的情况就这些了。”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网络需要依法运行
  • 海信全球首款激光影院荣光上市
  • “万人抗”加盟鑫报世界杯看球点
  • 家电节能补贴月底结束 本报携手苏宁“赶末班车”
  • 苏宁云商&《科技鑫报》家电节能补贴最“厚”机“惠”
  • 张掖将建大佛寺5A级景区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