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0℃禁止室外作业 西安市人社局:违反将严处

时间:2015-07-14 07:27来源:华商报 作者:周艳涛 点击: 载入中...

  昨日,西安正式进入“三伏天”,这也预示着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来了。西安市人社局昨日下发通知,气温达到40℃以上(含40℃),各企业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西安市人社局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切实做好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各企业应当停止室外露天工作,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企业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降低或扣除劳动者工资。各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此外,西安市人社局要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夏季高温津贴支付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对企业违反有关高温天气工作时间、休息时间、高温津贴规定以及其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高温津贴 天津日补最高

  全国至少27省份制定标准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为河北、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高温津贴天津日补标准最高,每天补助24元。按月发放的地区中,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仅有天津的1/3。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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