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巡视组公布24个巡视单位落实整改情况

时间:2016-10-13 08:54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张小刚​ 点击: 载入中...

  根据陕西省委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陕西省委巡视组对省质监局等18个省直单位及横山县等6个县(区)进行了专项巡视。之后,分别向各单位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从7月开始,省质监局党组等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落实整改。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昨日,省纪委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些单位党组的巡视整改情况。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


  省委巡视组在专项巡视中发现该局机关有与协会脱钩不彻底,行业协会依附行政权力充当“红领中介”的问题。


  整改中,省质监局派专人赴民政厅,并责成省局人事处对十八大以来系统内领导干部参与协会审批和取酬情况展开调查,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禁止向协会调拨各类行政及事业专项资金等。


  针对协会承担省局部分行政职能,垄断经营获取高额收益问题,目前,对省局下属的13家协会开展了培训工作调查。经查,省质量技术协会、省设备监理协会、省机动车辆检测协会等3家协会2016年开展过相关培训活动。省局要求对各协会的不必要和以盈利为目的的培训项目立即予以停止。


  省公安厅党委


  省委巡视组在专项巡视中发现省公安厅存在“干警队伍违纪违法问题仍较严重”、“一些部门和干警作风问题突出。治安、交警、消防等具备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执法警种和窗口单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等问题。


  十八大以来,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今年1至8月份,厅纪委共初核问题线索14件,谈话函询8件;其中立案6件,党纪政纪处理9人,组织处理1人。


  整改中,省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公安民警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工作,重点对治安、交警、消防等警种部门利用职权插手特种行业、指定推销产品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对户籍办理、户籍迁移、申请汽车号牌、考取驾照、消防建审、消防器材许可等方面进行重点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


  省旅游局党组


  省委巡视组在专项巡视中发现省旅游局在项目建设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整改中局党组完善修订了相关制度,在每次局办公会上,都会对涉及招投标的工作给予重点强调。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资金补助项目安排上存在的问题,省旅游局制定了《陕西省国家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办法》,加强旅游专项资金的管理,下一步严格“按规则、按程序、按制度”办理。


  省财政厅党组


  巡视组巡视中发现省财政厅存在“专项资金安排要求市县配套方面不够实事求是”等问题。


  整改中,省财政厅取消了中省安排的贫困县公益性建设项目县级配套,并加大省级财政投资补助比重。2016年省财政除将中央当年下达我省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全部拨付市县外,还筹措资金进一步增加对市县的补助力度。同时,完善了2016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将调资、养老改革、津补贴调整等支出因素纳入测算范围,增强市县统筹能力,缓解市县支出压力。


  西安市阎良区委


  巡视组反馈指出该单位“干部管理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针对此,阎良区委一是加大干部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力度;二是成立3个审计组,做好对应审未审的19位同志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制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三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对37名干部进行了交流或提拔任职;四是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在此次乡镇换届中,对涉及的31名提名人选报告事项逐一核查,对存在漏报问题的6名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对存在瞒报问题的1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取消了其考察对象资格。


  省委网信办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该单位在选拔使用干部方面存在“不平衡的现象,特别对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使用的力度还不够大”问题。针对此,省委网信办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年轻干部培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机关借调干部还较多”的问题,省委网信办经与组织部等部门积极协调,目前借调干部调入手续已经办结。


  清涧县委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其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影响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的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清涧县委制定了《清涧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针对县财政专项资金滞留严重,2013年底滞留8855万元,2014年底滞留13782万元的问题,清涧县委按照中省市有关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规定进行了安排,目前无滞留。2014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79万元,项目已实施,资金全部安排到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


  省委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该单位在干部薪酬管理上存在问题。


  针对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要求省广播电视台今后要严格按照人社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目前,省广播电视台正在进行台与集团新的体制机制改革,薪酬分配也在改革之中,省广播电视台明确按人事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进行分配。省广播电视台与集团体制机制改革中,省广播电视台按照相关文件中“老人老办法”的要求,对在集团(企业)工作的在编人员,严禁事企混岗,完善工资手续,此项整改措施已经从7月份开始实施。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党组


  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指出,该单位存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整改中,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成员带队,在全省开展了宗教工作、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宗教事务管理、民间信仰管理和宗教院校五项重点调研。同时召开工作座谈会,建立网络宗教事务管理协调工作机制。从7月15日到8月15日,在机关开展了以“查作风、讲奉献”为主题的作风纪律整顿提升月活动。


  针对反馈意见中的“过渡房使用存在不合理问题”,经过做工作,东门外6套过渡房已收回5套,剩余的1套,已制定具体措施,正在积极落实。分配省直机关3号小区住房的两名同志,已作出承诺,待3号小区符合入住条件后即交回旧房。


  佳县县委


  巡视组的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该单位领导干部“走读”现象普遍,不担当、慢作为。


  按照巡视反馈意见,佳县县委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出台《佳县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财政供养人员集中年审,严格请销假程序,夯实单位“一把手”责任。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5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另外还研究制定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细化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


  省司法厅党组


  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指出该单位存在“监督执纪和查办案件不严不力的问题”。


  整改中,由厅党组负责人亲自督办巡视组交办的26个信访案件和4个案件线索的办理,并要求驻厅纪检组把2013年以来办理的反映信件逐个清理。自2013年以来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9人(含正处级干部12人),其中驻厅纪检组调查处理9件,省监狱管理局纪委处理3件,省戒毒管理局纪委处理1件,其余26件由基层监狱、强戒所纪委处理。8月初,由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部分监狱戒毒单位调研纪检体制改革事项。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针对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出现松懈乏力等问题”,在全厅系统组织开展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清查工作,对厅系统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个人或者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情况;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行业协会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情况进行清查。本次清查共涉及处级干部261人,未发现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现象。同时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及证照收交专项清查工作。对巡视组转交的个别干部持因私护照办理公务问题,已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关于“在项目的申报、审核、批复中存在接受请托、打招呼和吃请”的问题,省发改委党组要求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对有项目审批权限的处室、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实行新任处长《廉政承诺》制度。


  针对“重审批轻监管,对所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还不到位,部分基建资金长期滞留,形成沉淀,未发挥效益”的问题,省发改委加快资金分解下达,建立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月度报告机制。同时建立督办通报机制。7月19日召开了全省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未开工项目专项督办会议,对截至6月底仍未开工的项目进行了专项督办,并于8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调整。


  省信访局党组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关于“执行群众纪律不到位的问题”,省信访局党组针对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对待一些有过激言行的上访群众,不能克制自己,言语生硬、态度冷漠的问题,制定了接谈来访群众《文明规范用语》,加强了对群众来信及网上投诉问题的梳理,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摘报涉及政策落实方面的民生问题。同时将执行群众纪律问题列入局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中,加强考评。


  横山县委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中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不强”,横山县委首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领导带头就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讲党课,出台了《脱贫攻坚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落实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未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累计约谈精准扶贫不力工作人员15人,党政纪处分4人。在监督检查上,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把各级各部门落实全县重要工作、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作为督查督办的重点,分5个工作组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1-8月份,共印发督查通报3期、整改落实事项28个(项);对封山禁牧工作不力的约谈19人。


  略阳县委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够严格”问题,7月以来,全县统一开展检查3次,发通报2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类不正之风6人;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整改中严格落实包扶工作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每月走村入户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实际问题;针对“一些窗口单位门好进了,但不办事的‘软钉子’依然存在”的问题,县委加大干部作风检查、暗访力度,6月至今,对11个单位进行了问责处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针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截至8月底,共有11个镇查办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省编办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结构老化与干部轮岗交流的力度还不够”的问题,省编办一是加大年轻干部选用交流和培养锻炼。今年,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开展精准扶贫帮困,其中挂职副县长1人,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2人。同时规范干部轮岗交流机制。组织开展了处室人员岗位交流情况摸底调研,结合研判处室人员结构制定了分步骤、按计划实施人员交流轮岗方案和意见,目前正在组织实施,同时将结合干部选用、军转安置不断加大轮岗力度。


  省供销总社党组


  巡视组反馈了省供销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针对“对违法违纪人员处理不及时的问题”,8月15日,省供销总社检查督导组专门到位于宝鸡的省第二商贸学校和学校领导班子进行座谈,对原学校校长违法应及时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程序、时限和应该吸取的教训进行研究讨论。同时,按照相关纪律规定,8月16日,省社党组出台了《省供销总社党组关于对违法违纪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违法违纪人员及时给予党纪处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知识产权局党组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检组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省知识产权局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补签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分别签署;三是落实省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


  省地方税务局党组


  巡视组在反馈意见中指出该局存在“贯彻中省精神执行上级规定还有打擦边球、搞变通的现象,混库、违规采购、收过头税、账外处置资产、超标发放奖金在基层多发。一些基层单位政治纪律意识还不强,大局观念还比较弱,把纪律挺在前面还不到位”的问题。


  整治中,省地方税务局党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绝不姑息。进一步优化完善征管质量指标体系和监控、评价方式方法,对混库、收过头税等违规问题进行实时监控,严格考核和惩处,有效提高征收管理质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以点带面强化执行力。


  省国资委党委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一些领导干部对申报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不够重视,存在虚报、漏报”等问题,2015年有5名处级干部在任用中因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存在问题被取消资格的问题,在对2015年度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中,对存在漏报情形的进行了严肃处理。针对存在的问题,人事处组织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的规范和要求,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时间和规范也进行了强调。


  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研究中心)党组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对机关管理人财物的职能处室监管乏力,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省政府研究室党组完善修订了研究室《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坚持请省政府办公厅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列席党组会议;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室干部进行了一次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规范业务辅导。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


  对巡视组反馈的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于7月18日制定了法制办党组及办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明确每年度党组会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在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上,7月18日,办党组书记与新提拔任用的7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8月3日,办党组书记在参加两个立法处的党支部组织活动时,重点强调要遵规守纪,其他办领导也分别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并讲党课。


  定边县委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在城市拆迁改造、油井开采审批、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群众还有一些反映”的问题,定边县委要求强化与公检法、财政、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修订完善案件查办协作配合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机关相互移送25件29人。同时将全县19个乡镇纪委重新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实行纪委常委负责、相关科室包抓,整合办案力量。1至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初核195件,立案118件,结案88件,党政纪处分106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资金24万元。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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