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女子遭劫财劫色至今未嫁 警方最终破案

时间:2016-07-04 22:24来源:大西北网-中国新闻网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中新网7月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刑事局”鉴识中心6月中旬以DNA比对,破获一起发生在16年前台南市南区水交社的早餐店劫财劫色案,找出作案人就是在2003年犯下奸杀7岁女童而入狱服刑的黄姓嫌犯。当年才21岁的被害女子因此与男友分手,至今未婚,得知找到嫌犯,勇敢地出面指认歹徒。

被害女子16年前在水交社一家早餐店打工,2000年3月15日凌晨3时,她到店前准备开门时,被黄姓嫌犯从后持刀架脖,强盗她4000元新台币财物,再将她带到附近一处空地,以汽车遮掩,在杂草堆内性侵得逞。

“化成灰我都认得他”,当年的早餐妹还是21岁花样年华的年纪,现在已成为1名中年护理师,回忆16年前的悲惨往事,她强作平静、镇定,勇敢地到案指认照片,一眼就认出谁是歹徒。

“我已经跟踪你很久了”,当年41岁的黄嫌在伸出狼爪前说的这句话,被害女子16年来一直如梦靥般挥之不去,尽管当时她哭求自己正值月事,但对方并未就此罢休,以刀威胁性侵,得逞后还假装好心地与她攀谈数分钟才离去。

黄嫌在2000年犯下此案,却一直逍遥法外,黄嫌3年后还在高雄犯下奸杀7岁女童案,落网判处无期徒刑入狱服刑至今。被害女子事后则因此与男友分手,至今单身未嫁。

“刑事局”鉴识中心今年6月从新启动《冷案清查计划》,针对每个性侵受刑人重作DNA比对,查出水交社强盗性侵案就是57岁的黄嫌,交给台南警方重启调查。

被警方借讯出狱的黄嫌坦承犯下性侵案,但否认有持刀强盗,直呼自己从不拿武器威胁女子。但警方以2003年的奸杀女童案质问时,他恼羞成怒直呼“你们讲话故意设圈套”。警方依照强盗、妨害性自主案件,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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