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将桑树种在自家院前 业主嫌不吉利怒砍之

时间:2016-10-17 22:21来源:大西北网-华龙网 作者: 阙影 点击: 载入中...

华龙网10月17日19时32分讯(记者 阙影)前不栽桑,后不栽柳,虽是一句民间俗语,但一些老人非常在意。近日,重庆沙坪坝大学城的吴先生就因为门前的一棵桑树心烦。为了照顾母亲的情绪,他私自将桑树砍掉,却不曾想,小区里的树木也属于公共绿化,个人无权处置,否则将受到处罚。

10月15日,沙坪坝110快处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业主将小区树木砍掉,民警立即赶至现场。

经了解,几年前,吴先生斥资百万在该小区买了一套房,带私家花园。由于不着急住,便一直没有装修。为了小孩上学方便,吴先生近期才决定搬过来。

上个月,吴先生一家人来此,就装修一事现场勘察。众人对新房的环境赞不绝口,突然,六十几岁的老母亲沉下脸来,把吴先生叫到一旁,指着院子里一棵大树说道:“你看这是什么树?是桑树!前不栽桑后不栽柳,我都还在世,栽棵桑树不是咒我吗?”

吴先生一看,一棵约十米高的桑树矗立在院子里,十分扎眼。院子里不能栽桑树,虽然是句迷信话,但老人们十分在意。母亲回到老家后,不停对吴先生念叨此事,闹腾了一个多星期。

想到以后小孩读书,还要靠母亲来回接送,必须照顾老人家的感受,吴先生便要求物业将桑树换掉,称这是私家花园,个人有权处置。物业解释道,私家花园只有使用权,并没有产权,如果要处理此树,需要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经过反复协商,物业最终妥协,同意由吴先生处置桑树,但是必须在短时间内补种一棵其它树木,且树的品种、价值、大小等不能有太大出入。吴先生却说,等装修好再考虑补种问题,双方不欢而散。

吴先生见协商不成,便打算砍树。15日上午,他在外面找了几个工人,带着电锯,很快便将桑树大卸八块。物业发现此事后,报警求助。

民警认为,桑树虽然在私家花园内,但仍属于小区绿化。吴先生没有经其他业主同意,也未向市政园林部门申请,便私自将小区树木砍掉,已经违反了《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应当给予处罚。加上吴先生与物业无法协商一致,民警将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民警提醒,小区内的树木也属于公共绿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其他业主同意,且不向绿化部门申请,擅自砍伐树木的,除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外,还要补种。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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