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怕成考再失败找同事代考 两人都被拘

时间:2016-11-01 22:52来源:大西北网-广西新闻网 作者: 谭熙 点击: 载入中...

桂林生活网讯(桂林晚报记者谭熙 通讯员曾琤)10月29日和30日是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日子。有名“90后”男子担心自己没复习考试不过关,就让同事“帮忙”。昨天,记者从百梓派出所了解到,该男子和代考者的祸可闯大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0月29日下午是成人高考数学考试的时间。下午4点多钟,在桂林第十三中学考场的一间教室里,监考老师在巡视考场时,发现有一名考生的模样和准考证上的照片不太一致。监考老师发现异常后进行了汇报并报了警,同时,在收卷时告诉该名考生:“你坐在这里不要走,等一下。”

在当场考试收卷工作完成和其他考生离开后,老师把这名考生带到另一间办公室,与赶来的百梓派出所民警对其身份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其并非真正的考生,便将他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过问话,代考者姓桑,23岁,贵州人,他是帮同事、比自己大2岁的俸某参加成人高考的。

桑某告诉民警,大概一周前,他和俸某在工作时,俸某告诉他要参加成人高考。去年俸某也考过一次,因为他没有上过高中,没考上,“就想让我去帮忙。虽然我也说怕考不过,但他说没事,只要随便考个二三十分就可以了,我便答应了”。

之后,俸某提前两天发了一份复习资料给桑某,让他复习复习。

前天早上,俸某开车搭着桑某从临桂来到十三中考场,把准考证、身份证、考试用具交给桑某,桑某就这样成了俸某的考试“枪手”。

随后,民警通过桑某联系上俸某,让他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俸某如实交代了他让桑某代考的经过。“去年我没考过,如果没拿下文凭,又没有机会在公司竞选领导职位,所以我就想找一个人替我参加考试。”俸某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组织舞弊、替考等行为触犯刑法,一经查获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昨天早上,俸某、桑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依法刑事拘留了。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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