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盖缺损频伤人 全国性城市难题考验管理智慧

时间:2013-04-01 15:14来源:大西北网综合 作者:秩名 点击: 载入中...

  


  (一)


  长期以来,一些不法之徒大肆偷盗城市道路上的井盖作为废铁贩卖,而丢失的井盖因为难以及时补充,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毁损事件频繁发生。曾有人做过调查,一个价值300元以上的井盖,废品收购站的回收价格不过30元左右。武汉某政府官员愤愤地说:“就是为了这点儿蝇头小利,他们大肆偷盗,根本不顾井盖被盗后对人们安全造成的极大危害。”去年下半年,武汉市政府下文,提出“谁的窨井谁负责”:水务局、信息产业局、供电公司,逐步推广使用具有防盗功能的优质窨井盖;建委要加强在建窨井工程质量,坚决禁止不合格窨井和井盖投入使用;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偷盗窨井盖的行为;城管局在清扫保洁过程中,发现窨井盖缺失受损,要及时告知管理单位……同时,市公安局相应出台《废旧金属收购业集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其间规定:对收窨井盖等市政设施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降格处理。为积极发动群众力量,该市公开奖励抓获偷盗窨井盖有功人员;为严惩偷盖者,该市决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定罪量刑;为防盗,武汉市民发明了一种只能用超强磁铁才能打开的窨井盖,让偷盗者无从下手。


  (二)


  可是,小井盖的问题千头万绪,井盖缺损伤人、井体沉陷伤车,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据了解,窨井的产权单位涉及水务、房管、通信、电力、自来水等十几个部门,其中仅通信就细分为网通、铁通、移动、联通、电信等10多家单位。为何这么多部门管不好自己的窨井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这种“多头管理”的体制和方式,看似严密、全面,实际上各部门各自为政,相互间缺乏统一协调,很难做到责、权、利的明确和有效对位。有的单位将偷盗井盖者捉住送到派出所,刚送进去就被放出来;建设时应选用标准材质的井盖,建设方却“偷工减料”;各建各的路、各配各的窨井,全市井盖大小不一,品种多达25种以上……武汉市共有多少窨井?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记者走访了水务、城管、建委等多个部门,未能找到答案。市水务局排水处负责人称,作为全市拥有窨井最多的产权单位,他们只知排水窨井约30万个。


  (三)


  “窨井的问题如果迟迟不能解决,可能会影响到城市建设的发展,会成为城市发展中难以承受的负担。”武汉市一位老城建担忧地说,“我们也曾建议过成立专门的机构,对全市的窨井进行统一管理。但是窨井管理牵涉到太多的部门和单位,其丢失、损坏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各个单位如何出资,运行过程中支出结算等问题,有太多难题无法解决。目前国内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现代城市功能快速拓展,基础设施系统越来越庞杂,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适应。著名城市规划专家邹时萌认为,当前要迫切解决好两方面问题:一是努力抓好供排水、燃气、电力等专项基础设施发展规划,重视城区重要节点的窨井布局;二是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体制,成立专门机构综合管理。正如一位学者所言:窨井的建设和管理不会一蹴而就,解决这一小问题,是对政府管理智慧和执政能力的考验。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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