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报讯 先预付1万元的订金,骗取对方发货到兰州,再伪造货运公司的提货单将货物骗走,得知上当受骗的吴某立即向兰铁公安处兰州车站派出所报案,目前铁路警方正在调查此案。
江苏徐州丙辰电子公司业务经理吴某到兰铁公安处兰州车站派出所报案称,他与家住兰州西固区的魏某,通过事先电话约定,以魏某交付订金1万元的方式,通过中铁快运向魏某发了该公司产品智能水表101件,共1000套,价值24万元。发货后,吴某在江苏通过中铁快运查询,发现魏某在未支付23万元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提走。期间,吴某多次与魏某电话联系,索要余款,但一直没有结果。
接报后,兰铁公安处处长巩维杰立即组织刑警支队、兰州车站派出所,认真调查分析案情。经调查核实,最近由江苏新沂通过中铁快运发往兰州的智能水表101件,发货人是吴某,收货人系魏某。警方走访了解到,货到当日就被持有魏某身份证复印件及提货包裹票的一男子提走。经与吴某提供的原始提货单对比鉴定,当日提货人使用的货票系伪造票据。目前,兰铁公安处初步以诈骗案受理,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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