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车已成马路炸弹 人大代表建议强制豪车购附加险

时间:2012-03-05 21:22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上月在南京,一辆价值才六七万的东南菱悦撞坏了1200万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需要赔劳斯莱斯50万元以上。
撞豪车,赔大钱 豪车已成马路“经济炸弹”

  信息时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 朱小勇 黄艳 童丹 李慧燕 梁建敏) 一辆价值18万元的本田雅阁,撞上了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本田需赔劳斯莱斯35万元,保险公司顶格赔付16万后,雅阁车主需要赔偿的费用,相当于再买一部雅阁车!马路上来来去去的豪车,对于普通车主来说,就像是一个个防不胜防的“经济炸弹”,一旦平民车撞上豪车,倾家荡产“伤不起”啊。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公司总经理曾庆洪建议,通过制度设计让对豪车车主承担更多的义务,可以强制要求豪车购买某一种类的附加险,以解决高额赔偿问题。


  现象


  钱多:平民车撞豪车“赔不起”


  曾庆洪在建议中介绍,2012年1月30日在浙江省温州市,一辆本田雅阁轻微刮蹭身价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本田雅阁驾驶人负全责,需赔偿劳斯莱斯轿车维修费用35万元,其中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上限赔付16.2万元后,雅阁车主还需承担18.8万元的赔偿费用,相当于一部雅阁车的价值。


  同年2月14日在南京机场附近,一辆东南菱悦撞坏了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东南菱悦驾驶人负全责。经估算,劳斯莱斯的维修费用约在80万元到110万元之间,而东南菱悦的第三方责任险赔偿限额只有30万元,东南菱悦车主需要赔偿劳斯莱斯车主50万元以上。


  另昨天广州媒体报道,货车车主委托第三方公司代办季检,代办人员驾车撞上奔驰轿车,保险公司出险立案走程序,发现司机不具驾车资格不愿赔付,17万多元的“天价”维修费成“三不管”,奔驰车主上庭索赔。


  车多:豪车增多撞上几率大


  这边厢,撞上豪车赔不起,但是,目前国内的豪车数量庞大。曾庆洪说,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豪车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劳斯莱斯2011年在华销售量已超过美国,中国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劳斯莱斯销售市场;宾利2011年全球销量增长37%,在中国的销量更是翻了一倍,达1839辆,成为其全球第二大宾利车销售市场;法拉利、兰博基尼、玛莎拉蒂、保时捷、迈巴赫等豪车在中国的销量也越来越大。同时,涉及豪车的交通事故也日渐增多,如处理雅阁撞劳斯莱斯事故的交警就透露,在事故发生地府前街,最近50天内,包括该起事故在内,他已经处理了三起涉及劳斯莱斯的撞车事故。


  “目标”越多,代表着中招的机会越多,这样的情况下,平民车撞上豪车的几率大大增加,也让普通车主心惊惊。


  问题: 有人“撞豪车不如撞人”


  曾庆洪在建议中分析,平民撞豪车为什么伤不起?首先是豪车之豪,其次是我国的相关风险设置及责任分配不合理,没有做好各方利益的平衡。由于险种及费率限制,豪车、低档车风险大,收益小,各家保险公司都不愿意承保。此外还有社会公众对保险的了解不足,以及保险行业自身问题,如竞争不足导致定损标准随意,理赔困难,修车环节利润极大等。


  曾庆洪说,按照道路行驶路权平等的原则,只要不是特殊规定,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分贵贱,路权不分高低。但由于保险赔付有限,大量上路的豪车就像是一个个防不胜防的“经济炸弹”,对其他车辆形成了强大的经济震慑压力,同时也会扭曲道路平等通行权的实现。一方面,由于担心撞上豪车,许多车主不得不努力避让,客观上形成了豪车的道路特权,扭曲了道路通行原则;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的人身死亡赔偿是以社会平均收入支出水平20年计算,金额不过数十万元,与豪车车损金额差距极大,客观上会造成人命不如汽车值钱的现实,这也就难以避免一些车辆宁可撞向行人也要远离豪车,导致 “撞豪车不如撞人”的扭曲逻辑成为现实。前不久就有新闻披露,有驾驶员因努力避让身边的豪车,最终选择撞向公交车。


  解决之道:超出赔付能力,豪车应负担部分


  曾庆洪建议,对于豪车车主,应通过制度设计而让其承担更多的义务。因为豪车开到了公路这种公共空间,会与其他车辆及行人发生关联。而现实中,豪车就像是一枚“炸弹”,随时都可能让其他车主不堪重负;与豪车刮蹭或碰撞就会造成巨额赔付甚至倾家荡产,这是任何一个驾车者都不可能预料或想象的,也不是其所应当承担的风险,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因此,对于超出普通人的正常认知水平和赔付能力的那部分风险,其主要责任就应该由豪车车主来负担。


  强制豪车购买附加险


  具体来说,可以增加豪车的保额或者强制要求豪车需要购买某一种类的附加险,以特别针对普通车撞豪车这类情况的发生,如借鉴美国现有一些州的做法:强制要求包括摩托车在内的车辆购买的“两车相撞时若对方赔不起则由自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附加险。


  再次,设定豪车一方的最高获赔金额,超过这一金额的,责任人不需要赔付。如可以考虑在豪车维修时,责任人以国内同种配件及同等维修工艺承担赔付责任,超出部分由豪车方自行承担,没有理由让责任人因豪车无法在国内实现正常维修这一原因而为豪车车主的“享受”买单。


  设立救助基金,让其对豪车支付


  此外,曾庆洪还建议,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实行交险“双强制”,并取消主险理赔上限。目前在立法上,“交强险”只对车主“强制”,对保险公司却缺乏“强制”。这种机制对一般车辆间的事故尚能应付,一旦遇上“穷撞富”,就会给双方都带来不小的麻烦。因此,尽快在保险领域实施“双强制”,让在路上跑的车都买了保险,同时,买了保险的汽车出险后都可以获得全额的赔偿。


  设立救助基金(类似国内已设立的交强险救助基金,但是范围及规模需进一步扩大)。在普通车撞豪车并负全责的情况下,由救助基金对豪车方进行支付,普通车车主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可由公益组织或募捐来赔偿


  社会学家夏学銮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类似的交通事故,社会保险应该担负起主要的赔偿费用,个人不应该担负这么昂贵费用,才会避免一旦“平民车”撞“豪车”而出现的一撞返贫的状况。


  “如果是工薪阶层发生了这样的交通事故,可能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都拿不起赔偿的费用,这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的负担和影响,所以,政府要发挥主导协调作用,比如,可以考虑动用一些公益组织来协助解决,或者对于富豪而言,提倡应有一些仁义之心,减免一些赔偿费用,要求对方道歉吸取教训等,以此来妥善解决类似问题。”他说,此外,还可以考虑让一些非政府组织承担起类似工作,一起帮助协调解决,因为仅仅靠经济条件不那么好的一方来解决问题,很可能根本就赔不起。“比如,可以考虑对于一些实在无力负担巨额赔偿费用的人,以募捐等形式来解决问题,而交通管理部门也可以考虑,让一些非政府组织出面进行协调,使肇事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赔偿,而公安部门也可以组织协调出公平公正的方案,决定谁负什么责任,如果对方实在赔偿不起,可吸收公益组织的参与,共同协调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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