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打击酒驾的重拳治理“公路矿难”

时间:2012-05-05 10:13来源:新华社 作者:朱立毅 陈炜伟 点击: 载入中...
  在刚刚过去的4月,全国仅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就发生6起,造成近百人死亡。而从去年醉驾入刑之后,全国酒驾、醉驾降幅均超过四成,收效明显。频发的其他类型的重大交通事故和显著下降的酒驾事故启示,我们需要以打击酒驾的决心和力度,来治理当前交通事故所显露出的种种问题。
  
  4月30日,宁夏吴忠市同心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6人受伤。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车辆不仅超载,还驶入对方车道,逆行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这样的事故并非只有一起。事实上,除了超载、逆行,在近期发生的多起重大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还存在超速、疲劳驾驶、非法改装车辆,甚至“毒驾”、无证驾驶的情况。危险驾驶、违规操作像过去频发的酒驾事故一样,最终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就在一系列交通事故接连发生之时,来自公安部的一组数字显得格外醒目:醉驾入刑一年之后,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驾驶同比下降44.1%。去年醉驾入刑后到年底,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2.3%。可见,有法律条文可依,有监管部门的严格执法,酒驾事故这曾高居不下的马路杀手也能被有效遏制。
  
  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一些驾驶人安全和法制意识淡薄,超速、疲劳驾驶、逆行、违法超车……这些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和打击防范的因素,最终还是成为一起起“公路矿难”的祸首。因此,需要我们以打击酒驾的决心和力度,对其他明令禁止的行为在法制层面上加大打击力度,并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除了立法工作要完善,执法工作也要加强。针对道路交通运输非法违法行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尤其要严厉打击客货运输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打击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营等非法违法行为。
  
  加强营运驾驶员安全素质教育和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也是当务之急。监管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客运包车市场的运营秩序。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的客运包车企业,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运营条件的,应依法吊销相关资质。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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