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5种抗生素将分级别由医生开方

时间:2012-09-17 10:29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8月1日起,“史上最严”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各地如何落实执行是关键所在。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结合本市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情况,京版抗菌药目录已出炉,本市常用的125种抗菌药被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全市二、三级医院须按照医生职称级别规范抗菌药物使用行为,严禁“越级用药”。

  □用药

  抗生素处方权分级授予医生

  市卫生局表示,本市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结合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及本市抗菌药物使用现状,经专家论证,制定了北京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北京目录》共涵盖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征求意见稿)和本市临床常用125个抗菌药物品种(通用名)。这些药品分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其中特殊使用级有27种。这些药品中不包含结核药、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和抗寄生虫药。

  北京严格要求医师使用不同级别抗菌药物权限,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获特殊级处方权;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获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等,可获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和改善抗生素滥用现状将是本市新医改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昨天,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郭晋和介绍说,市卫生局已启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专项整治行动。随着抗菌药物使用办法的出台,将提速本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的进程,由靠“卖药”转为“卖服务”。

  11家区域医疗中心获“特权”

  市卫生局介绍,《目录》中标注“*”的抗菌药(主要为特殊使用级药品),如替加环素、舒巴坦、佛罗沙星等13种药品,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疗机构使用。

  但承担区域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医院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将个别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据了解,目前本市10个远郊区县共设有11个区域医疗中心,承担着当地危重患者和疑难病症的救治工作,对特殊或需要会诊患者将送到城区里的三级医院。

  同时,特殊情况下,其它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后决定,做好相关记录,启动临时采购,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追问

  医生晋升与抗菌药挂钩

  卫生部版抗菌药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医师、医院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但在京版办法中“未见踪影”。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本市采取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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