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消协发布3.15典型案例

时间:2013-03-12 23:10来源:鑫报 作者: 点击: 载入中...

  记者 唐华伟 特约记者 刘振源 方风敏

  关键词:典型案例 电梯摔伤 网购维权

  鑫报讯   昨日,城关区消协发布兰州市城关区201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网购、快递托运服务、酒质量及保健品依旧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

  电梯故障致骨折 调解获赔3万元

  2012年5月12日,白某及家人到某餐厅参加婚宴,因商家电梯出现故障(电梯突然倒转),导致其82岁老人严重摔伤骨折。消费者要求商家承担医疗费和住院期间护理费,商家不予。酒泉路工商所调查取证后调解,最终由酒店和电梯维修公司共同一次性赔付消费者3万元。

  点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参加婚宴虽无消费的票据,但也属于接受服务,商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网上购物少发货 工商维权退货款

  2012年11月2日,12315调度指挥中心接到刘女士申诉,称其2012年10月22日,通过淘宝网站,在卖家赵某处购买2件羽绒服。到货时只有1件商品,消费者拒绝收货货物返回。与赵某交涉,卖家称另1件已发货,但提供快递号码为空,多次交涉未果。市场巡查大队执法人员查询后,最终在消费者货单上找到该网店经营者地址。经过调解,赵某将商品货款1360元通过支付宝平台全额退还刘女士。

  点评:网上交易成本低、交易自由,但卖家属虚拟店铺,买卖双方不面对面,执法监管和消费维权难度都大。因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网上购物要慎重,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网站和销售商;事先与网站、销售商约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等事宜,并保留相关记录;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切忌不要向网站提供的个人账户直接付款。

  托运货物致丢失 事先保值得赔偿

  2012年1月10日,消费者李某称,在某快递公司接受保价托运服务。在托运过程中,一件含有8部手机的货物不慎丢失,要求商家赔偿全部损失。保价单保值为10000元,经九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向消费者赔偿905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点评: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快递服务资质许可、信誉度好的快递公司进行物品运输;在交寄物品前应详细了解快递企业传递时限、服务承诺;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在交寄物品后向快递公司索要单据和协议,保留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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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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