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生活必需品供应急预案:价格涨幅达100%投放储备商品

时间:2013-04-09 08:32来源:鑫报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4月9日讯 据鑫报报道: 为及时有效处置兰州市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市场异常波动带来的危害和损失,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兰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分两级


  《预案》适用于肉类、蔬菜、饼干、方便面、矿泉水等生活必需品因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及冬春季节蔬菜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导致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抢购,价格猛涨


  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的情况。《预案》把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程度、范围大小分为Ⅰ级和Ⅱ级两级。其中,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全市范围内一类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一周上涨100%而发生的异常波动;冬春季节由于蔬菜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全市范围内蔬菜市场持续一周上涨100%而发生的异常波动列为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全市一个区县范围内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一周上涨100%而发生的异常波动;冬春季节由于蔬菜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全市一个区县范围内蔬菜市场价格持续一周上涨100%而发生的异常波动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建立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体系


  为了做好监测预警,兰州市要求选择一批生产和流通企业作为样本监测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兰州市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体系,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进行适时监测;深入大型批发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量变化情况;及时核实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与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相关的信息。


  当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出现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价格持续一周上涨100%以上或出现断档脱销时,监测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市商务局根据上报的信息内容,判定是否属于市场异常波动及波动级次,在核实确证后1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向市上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发布预警警报。


  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后,已建立储备的生活必需品,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储备企业下达紧急投放指令,要求储备企业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调运储备商品进行投放,满足市场消费需求。需要调用其它应急商品时,由负责储备的部门组织投放。当本市储备不足时,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动用省级或中央储备。本地货源不足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周边未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紧急组织调运生活必需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严重短缺时,由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蔬菜等商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或定量、限量销售。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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