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小学生将免费获得教辅资料

时间:2013-05-07 21:52来源:鑫报 作者:许丽 点击: 载入中...
  鑫报讯  记者昨日从兰州市教育局获悉,从2013年秋季开学开始,兰州市将每年投入800万元,为城市未享受免费教科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辅资料。
 
  据了解,日前兰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辅资料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3年秋季开始,兰州市每年投入800万元,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辅资料。此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标志着兰州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现了教辅资料全免费,也使兰州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免费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辅资料的市州。
 
  《通知》要求,兰州市要按照“统筹规划、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2013年秋季学期,在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试点;2014年春季学期,在兰州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免费教辅资料每科提供一种,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免费配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本级教育、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省、市属学校、事业单位所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由兰州市教育局装备处组织统一采购配发;区属学校、区管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统一采购配发。兰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辅资料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政府分担。省、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区管民办学校)所需资金,城关区、西固区、红古区所属学校,市财政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50%;七里河区、安宁区所属学校,市财政承担55%,区级财政承担45%。
 
  根据要求,市、区两级财政要设立免费提供教辅资料专项资金,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所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学生数量,按照分担比例,测算本级经费,足额安排财政预算,确保免费提供教辅资料工作的顺利实施。要严把审查关,教育部门要成立免费教辅资料审查领导小组,强化对教辅资料选用工作的审查,切实将符合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辅资料选配给学生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对免费提供教辅资料的学生,任何单位、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除此之外的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推荐其他教辅资料,更不得收取相关费用。对于违反《通知》精神的单位、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评优选先资格,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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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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