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意见完善“门前三包”管理措施

时间:2013-05-14 21:22来源:鑫报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公示
 
  鑫报讯   近日,兰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规范了“门前三包”责任范围和标准。
 
  《兰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公园、商场、医院、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农贸市场、企事业单位和商铺负责各自门前卫生、秩序和绿化的管理,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门前三包”责任制。
 
  此次,兰州市进一步完善了“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措施,要求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挂牌公示制度。各县区、各街道(乡镇)要认真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工作,做到应签尽签、没有遗漏。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后,须在其场所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牌,明确“三包”内容、范围及具体负责人员。各县区主管单位和街道(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门前三包”台账制度,对“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经营户、住户进行备案和电子台账管理,及时登记责任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责任书签订情况、违规处罚情况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进行登记备案,为检查、考核、评比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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