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列“死亡名单” 2小时内连杀6人获死刑

时间:2013-07-24 07:38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点击: 载入中...

 

本报4月2日报道。

 

  “自拟‘黑名单' 男子连扎6人被诉”追踪


  平谷男子杨瑞喜在两小时内,将认为与其结怨的6人杀害,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本报4月2日报道)。


  大西北网7月24日讯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杨瑞喜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6名被害人家属17万余元。


  “死亡名单”中2人遇害


  47岁的杨瑞喜是北京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峪子村农民,2003年4月22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在杨瑞喜心中有一份他自己拟定的“死亡黑名单”,上面包括薛某等6人。按他自己理解的恩怨,这6个人都和他有仇。


  法院查明,2012年8月17日7时许,杨瑞喜携带3把尖刀,驾驶摩托车在平谷区内伺机报复、杀人。当日9时许,杨瑞喜来到薛某的住处,欲将薛某杀害。因薛某不在,杨瑞喜遂将报复对象转向薛某19岁的女儿,将其杀死,并还将在场的薛某女儿同学杀害。两小时后,杨瑞喜驾驶摩托车来到平谷区大峪子村,将58岁的刘某杀害,然后又到同村大华山一超市内,将49岁的张某杀害,并将前来劝阻的张某84岁的父亲及张某26岁的妻子杀死。


  作案当天11时30分许,杨瑞喜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6名死者中,有两人在杨瑞喜的“死亡名单”中。


  此外,法院还查明,在案发前两日,杨瑞喜曾分别赶往“死亡名单”中涉及的其他人的住处行凶,因故未能得逞。


  法院“拒绝”轻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瑞喜虽有人格障碍,但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不能据此对其从轻处罚。对于受害方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涉及的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不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法院不予支持。民事赔偿中所提丧葬费诉请,法院根据政府相关最新统计数据依法予以判赔。


  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新京报讯 记者 张玉学)


  原标题:北京男子列“死亡名单” 2小时内连杀6人获死刑


  原文链接: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3-07/24/c_116659361.htm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云南一男子不配合疫情防控登记拔刀伤人被判2年
  • 男子汉去飞行——空军航空兵某旅旅长郝井文的胸怀与情怀
  • 衣衫褴褛男子到派出所捐1000元,随后的这句话太戳泪
  • 干得好!一男子等红灯时往车外扔垃圾,后车下来一人……
  • 背着渐冻人妻子爬黄山,安徽57岁男子火了!网友:这才是爱情
  • 男子在动车过道上睡觉被拍下,照片被“疯狂”转发!大家的反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