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给力 每户每年节电2000度
大西北网讯 记者获悉,兰州市财政局、市城建局组成的联合项目验收小组日前对榆中县 “再生能源示范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
据了解,榆中县于2010年9月被住建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该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实施范围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公共建筑、保障型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民政系统农村敬老院和新农村住宅,应用形式为太阳能热水系统、被动式太阳房、生物质炊事采暖炉三种。示范项目总投资约98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50万元,县财政配套13万元,项目用户自筹约317万元。示范任务为两年内完成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最终累计完成建筑面积22.36万元平方米,超额完成8万多平方米。
当日,验收工作小组依据《关于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 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汇报,在现场实地对示范工程实体的观感质量及实体质量进行了检测,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据悉,榆中县采用的太阳能热水供应系统,每户每年可节电约2000度。而在农村推广应用生物质炊事采暖技术,每户每年年采暖燃料费用将节省2000元。目前,生物质炊事采暖系统的大规模应用国内开展较少,此次榆中县实施的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必将对加快甘肃可再生能源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