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武威讯 武威市凉州区金塔乡日畦村原村委会党支部书记陈录基、原村主任文福贪污、受贿案一审审判。
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陈录基、文福利用担任凉州区金塔乡日畦村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之便。在该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陈录基先后两次将自己不符合危旧房屋改造补助标准的房屋上的,骗取国家的危旧房改造补助款人民币8000元;陈录基还伙同文福以活动费名义向危旧改造户和暖棚养殖户索取现金34800元,其中陈录基分得23200元,文福分得11600元,均用于个人开支,数额较大。
一审法院认为:陈录基、文福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陈录基的行为已经构成影污罪和受贿罪;被告人文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二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陈录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5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被告人文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