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低保标准全部提升惠及20万群众

时间:2013-11-21 10:06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杨昕 点击: 载入中...
  原文标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全部提升到位
  
  大西北网11月2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农村低保又提高了。”今年年初,榆中县城关镇政府民政局助理员李金香带着这样的好消息,走访了东湾村52户低保户。听到提高低保标准,69岁的低保户王继清非常开心,从每月110元提高到170元,王继清和许多低保户一样,清贫的生活正在逐步改善。
  
  今年,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将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纳入为民兴办实事任务当中,即: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提高15%,农村低保平均补助标准提高29%(省办实事提高为28%),全市农村五保标准由每年2600元提高到2800元。11月20日,“走基层、看实事、惠民生”为民兴办实事督查活动对这一事实进行了督查,当日记者在王继清的“惠农一卡通”上看到今年前三季度的低保金已全部到位,共1080元。
  
  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连续第四次调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69岁的王继清是榆中县马坡乡马坡村人,他的家中只有两间土坯房,老伴过世多年,两个女儿已出嫁,自己无劳动能力,日常生活无人照顾,生活过得十分清苦。2010年王继清被纳入四类低保,每月低保金45元;2012年,王继清被纳入二类低保,每月低保金110元;2013年,低保标准提高,王继清每月低保金120元;2013年11月,王继清被纳入一类低保,从2014年起,每月低保金170元。从45元到170元,朴实的王继清总是用“很满足、很感谢”来表达他的心情。
  
  “今年一个人一月的低保金多了40元,全家三口人就多了120元。这120元购买酱油、醋、食盐等日常生活用品够了!”提起今年提高的低保金,榆中县兴隆社区低保户金海桃心里也充满了感激。金海桃是原榆中县机械厂失业人员吴红荣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女儿是在读学生。吴红荣一家是兴隆社区的低保家庭。去年,每人每月低保金是200元。今年,由于国家提高城市低保标准,金海桃一家每人每月的低保金提高到240元,多了40元。相比去年,全家一个月的低保金多了120元,一年多了1440元。“有了这些钱,女儿上学也可以买几本辅导教材了。”金海桃说。
  
  “为民兴办实事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涉及面广、任务艰巨。作为承办单位,市民政局严格做到三到位,即:资金落实到位,政策兑现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金永华说,“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于2012年12月12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甘肃省民政厅财政<关于2013年提高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确定从2013年1月起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5%,五区从每人每月354元提高到407元,三县从每人每月266元提高到306元。仅仅过了7天之后,又在12月19日下发了《关于2013年提高全市农村低保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确定从2013年1月起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9%,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488元提高到不低于1920元,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提高到不低于2800元。这是我市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连续第四次调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1-10月兰州市累计发放保障金2.67亿元
  
  从2012年到2013年初,榆中县城关镇政府民政局助理员李金香放弃了节假日休息加班加点工作。“提标后的低保金一分不少、一刻不耽误地发放到村民手中。”李金香说,“这些钱是低保户唯一的经济来源,一定要及时发放到他们手中。”仅仅两个月,李金香走访了100多户低保户,一方面将提高低保金的好消息告诉他们,一方面实地了解低保户家庭状况、困难程度,对一些困难的低保户适实提高低保金类别标准。
  
  由于城市低保提标任务要在2013年1月1日前全面完成,面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我市建立了提标工作每日一报制度,从2012年12月15日起每日16时前上报提标工作进展情况,正是像李金香一样的基层民政局工作者加班加点的工作,确保了这一提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3年1、2月低保金于2012年12月31日前顺利发放到位。其中,1月份城市低保保障4.6649万户、9.8092万人,共发放保障金2916.5万元,月人均补差为297.3元;2月份,城市低保保障46426户、97868人,发放保障金2855.48万元……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5315万户、9.4124万人,保障面为4.64%,月人均补差达到了278.7元。1-10月,我市累计发放保障金2.67亿元。
  
  截至今年3月20日,为民兴办实事中的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提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低保金及五保供养资金已发至三季度。一季度共有3.5701万户、10.0456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发放低保金3250.3万元,人均补助水平为102元;二季度共有3.5674万户、10.0262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发放低保金3034.4万元,人均补助水平为102元;三季度共有3.6464万户、10.013万人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发放低保金3083.7万元。一至三季度共发放农村低保金9964.42万元,发放五保金897.1万元。(记者杨昕)
  
  原文链接:http://wb.lzbs.com.cn/html/2013-11/21/content_496167.htm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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