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大西北网讯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电商平台打造成为诸多企业开拓的新领地。为更好的发展西北地区电子商务业的发展,兰州市政协委员康新方、孙志诚、李玉祥、魏君科联名建议,依托兰州新区,打造西北“电商谷”。
现状:西北地区缺乏较大规模的电商平台
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经济体规模达到8.3万亿元。淘宝全年成交额突破1万亿元,在全国网购成交额中占52.6%,相当于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82%。根据“艾瑞”咨询预计,到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经济规模将超过30万亿,成为全球第一大电子商务经济体。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将达到10万亿,约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6.3%,电子商务服务业规模将超过3万亿。
建议认为,电子商务正以它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成本低、可比性强等优势日益发展壮大,同时又具备能源消耗少、低碳的绿色无污染环保经济。
目前西北地区还没有较大规模的电商平台,甘肃许多丰富的土特产品、中药材、高原夏菜等,都是“养在深闺人未识”。2012年,我国网络购物平均渗透率为41.7%,最高的是华东地区,达到47.1%;西南地区、中南地区、华北地区、东北地区分别为41.3%、41.2%、41.1%、40.8%,西北地区网购渗透率最低,为38.8%。2012年,甘肃、青海、贵州等省超过2/3的淘宝消费都是跨省消费,呈现严重的购物外流状况。
同时,电商交易的跨时空、异地性使得税收在电商所在地落地,不是在买方或消费者所在地。电商不发达地区给电商发达区域大批量输出税源,GDP明显下降。
建议:打造西北“电商谷”
建议称,兰州新区“坐中四连”,承东启西,连接南北,辐射宁夏、青海、新疆、西藏、陕西、四川等省区,具有独特的区位、立体交通网络、多重叠加的政策支持等优势。依托兰州新区,打造西北“电商谷”对促进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物流园区建设、富裕劳动力创业、就业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建议认为,“电商谷”是电子商务商家(以下简称“电商”)及其服务商的聚集地,能够让“电商”及其服务商近距离地
在物流、培训、营销、金融服务及政府服务等多方面开展便捷地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最大程度上降低电商的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帮助创业型公司稳步快速发展,应建立兰州新区“电商谷”。
要以优惠的政策、措施为手段,积极引导国内有实力的大型“电商”企业、物流企业落户新区,实现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针对性的出台一批促进本地商户开展电子商务的政策、措施。
同时,下大力气解决制约新区电商产业发展的电信、交通、金融服务、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问题。围绕兰州市传统优势产业,加大开展网络营销的力度。如:玫瑰、百合产业等,组织专门的电商企业开展专门的合作营销,提升传统产业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以“电商谷”的建设为契机,针对性的引导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真正将兰州市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编辑: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