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2月18日讯,2月初,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4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3.11亿元,比上年增加2889万元,增长10.2%。其中:崆峒区5006万元,泾川县4472万元,灵台县5671万元,崇信县2051万元,华亭县2692万元,庄浪县4641万元,静宁县6650万元。
近年来,国家继续加大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力度,继续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支农方针,全力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市财政局要求各县区、各乡镇政府按照政策规定,制定工作目标,规范操作程序,对该项资金的兑付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工作快速开展,务必将该项资金于2月20日前全部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为支持全市农户春耕生产、农民致富增收打好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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