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兰州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至2017年,集中力量打一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民生攻坚战。就此,兰州市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由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如何集中打好棚户区改造民生攻坚战有关情况作以通报。
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据调查,全市现有各类棚户区住户91992户。其中,近郊四区85257户,包括城关区35309户、七里河区23763户,西固区17730户,安宁区8455户,约占改造总量的92.6%。
兰州市棚户区的典型特征为:土地房屋权属复杂。既包括国有土地,也包括集体土地。多数棚户区片区房屋权属属于多个个体,包括国有房屋、企业房屋、个人房屋以及部分无产籍自建房;建筑质量差。大部分房屋为平方或简易楼房,混杂大量违章搭建建筑,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公共配套设施匮乏。缺乏社区公共管理、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各种公共配套设施;基础设施不完善。棚户区大多位于城市高坪、边缘地带。很多房屋没有自来水供水、大多无雨污分流的排水设施、环卫设施等。区内道路不完善,通道狭窄,环境卫生脏、乱、差。
改造规划:棚户区改造2014-2017年分步实施分步实施
根据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有序推进的原则,兰州市确定2014-2017年分步实施,其中,2014年实施改造31730户,2015年实施改造28927户,2016年实施改造18186户,2017年实施改造13149户,4年共计改造91992户。重点围绕“两线、六坪、七片区”,把棚户区改造于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治理进行捆绑。“两线”就是北滨河路沿线(青白石、盐场堡、庙滩子、徐家湾、孔家崖)和铁路沿线(红山根、红泥沟、崔家崖、马耳山);“六坪”就是桃树坪、伏龙坪、华林坪、五星坪、宴家坪;“七片区”就是东岗片区、雁滩片区、西园片区、崔家大滩片区、安宁堡片区、长风万里兰飞片区、西固东川片区,将棚户区改造与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城乡结合部改造、大企业成片旧房区一体化推进。
国开行棚户区改造授信贷款212亿元
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与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及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搭建了融资平台,沟通衔接政策性融资,申请到国开行棚户区改造授信贷款212亿元。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的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各县区和兰州新区、高新区作为改造主体,具体负责实施。
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暨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挥部会议已研究审定了8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覆盖了8各县区及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范围,其中各县区城投公司主导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37个,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招商开发改造项目15个,企事业单位自主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城中村改造项目11个。目前正在抓紧开展项目可研报告、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工作。市城投公司已到位国开行贷款资金41.5亿元,兰州新区到位资金32.5亿元。兰州高新区争取的36亿元国开行贷款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近期房贷。
优惠政策:
安置住房纳入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棚户区改造坚持统一规划、有序推进,打捆实施、整体开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两增两减、疏解功能,统筹兼顾、完善配套的原则。在土地供应政策方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全市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同时,通过房地产开发方式实施改造的项目,改造片区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确定安置、规划设计、建设等控制性指标后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供应。再次,通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方式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棚户区改造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优先保障信贷资金及时到位
财政税费政策方面,加大棚户区改造的政府资金投入、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市级财政通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渠道,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棚户区改造。县区财政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支持。其次,棚户区改造项目,依法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再次,加大信贷支持,国开行甘肃省分行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畅通融资渠道,对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评审,优先保障信贷资金及时到位。其他银行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增加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向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改造。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补偿方式
房屋征收补偿政策方面,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安置相结合的方式,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应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按应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10%-30%给予奖励。其次,对征收房屋实行异地产权调换的,安置区位每降低一个地段类别,在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增加15%的建筑面积,且不算结算费用。征收城区房屋,异地安置到四类地段以外的,按征收同类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对等原则进行安置,可以在征收房屋中给予一定补助。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可通过提供租赁型保障住房等方式满足其基本居住需求,或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统筹解决。最后,鼓励通过“先建后拆”和优先建设安置房实施改造,就地、就近或异地先行建设安置房屋,待安置房屋竣工并安置住户后,再实施拆迁。
当前兰州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积极加快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在规划建设、土地使用报批、拆迁补偿安置等环节,简化审批流程,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实行联审联批,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最短的时间内一站式办结项目建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