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7月3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打着办理低保的幌子,在取得80岁老人张某的信任后,不法人员毛某伙同他人将张某6000元现金抢走。7月30日,天水市秦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毛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3年2月23日临近中午,毛某、刘某、冯某(二人已判刑)驾车窜至秦州区中梁乡龙凤村附近,遇到该村80岁老人张某,三人哄骗张某称能为其办理低保,并将其骗上车,又以办理低保手续需照片、身份证、存折为名,让张某从家里取出存折后从银行提取现金6000元,后又将张某带至秦州区石马坪山上后,在车内采取威胁方式抢得张某6000元现金后逃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预谋诈骗他人财物,实施中采取威胁手段抢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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