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4年我省开始启动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工作;到2018年,全省力争培育发展家庭农场20000家左右(其中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000家),经营面积占全省规模经营面积的比重达到20%以上。
《意见》明确,我省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成立家庭农场,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返乡务工人员兴办家庭农场,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财政要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扶持计划,发展扶持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家庭农场开展土地流转、产品质量认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产品贮藏销售等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把家庭经营的优势与统一经营的优势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农民自愿,多形式、多类型发展。要注重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培育和指导,通过强化示范带动,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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