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012年12月7日,犯罪嫌疑人芦某因醉酒、无证驾驶无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在皋兰县西岔镇五墩村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两人严重受伤。经皋兰交警大队民警对驾驶人芦某的血样进行了送检,结果为185mg/100ml。犯罪嫌疑人芦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后逃逸,皋兰交警大队遂对其进行上网追逃。办案民警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走访,于2014年10月9日10时许,在永登县中川镇派出所民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在永登县中川镇一工地内将犯罪嫌疑人芦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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