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12月7日讯 12月1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研究制定《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今后,依托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我省将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建立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
根据《办法》,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诚信档案。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诚信等级统一划分为诚信、守信、警示、失信四级,相应标示为A、B、C、D四级。《办法》明确了对医疗卫生机构及药品生产及配送企业诚信档案的建立依据:实行中标品规及企业资格淘汰制;药品配送资格淘汰制;同时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积分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甘肃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评优活动;根据积分排名适度扣减药品零差率销售运转补助经费及评审减分。
据悉,该办法规定循环适用于每个招标周期,即一轮中标结果的产生至下一轮中标结果的挂网为一个招标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