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木才(中宣部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所副所长)
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核心价值观,是这个国家或民族文化的灵魂和精髓。从价值体系的结构和有机组成看,核心价值观的落地转化,应该包括多个层次,如终极(理想)价值观、主导价值观、基本价值观和具体价值观等,核心价值观只是贯穿价值体系这些层次的总纲、主线,并不是有了一个核心价值观,就万事大吉了。我们不可能企望有了一个核心价值观,就能解决价值观面临的一切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是贯穿我国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总纲和主线,它要转化落地,还需要落实、落细、落小,需要进一步深入解决价值观的层次性问题。
因此,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付诸实践,就要使它具体化为不同层面、不同维度的价值体系,构建系统完整的、内在一致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这样,核心价值观才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渗透到社会生活中,成为国家的主流文化。如果核心价值观始终停留在观念层面,停留在一般的、抽象的原则上,它不可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流价值观,更不可能成为社会文化。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不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子体系之间存在着不少不一致,而且各子价值体系之间也存在着诸多矛盾和冲突。例如,在经济领域,鼓励追求个体利益、多劳多得、按劳分配、按资本要素分配等,与在道德领域鼓励追求社会利益、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和集体主义原则,就形成了较大的反差。这种反差,常常使人无所适从,并最终导致人们不顾道德的严重社会后果。在这种情况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改革或重建各子价值系统,使之整合成为一个体系完整、内在一致的价值观系统和价值体系,就成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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