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海外利润咋征税?

时间:2015-07-27 09:12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传军 点击: 载入中...
  为一项为期6年的高速公路计划融资,奥巴马政府日前与国会就美国跨国企业税收改革计划进行谈判。尽管该谈判尚处于初期阶段,很可能破裂或被其他计划所取代,但一些参与谈判的官员向媒体透露,共和党和民主党此次似乎都比较迎合对方在跨国企业税改议题上的首要主张,这可能推动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此次针对企业税改,白宫与国会主要议员讨论内容包括:是否取消美国对本国跨国企业实施的全球征税制度,采取何种防范措施以防止未来企业避税的违法行为,以及对知识产权是否给予特殊税收待遇等。此间一些媒体认为,共和党和民主党在企业税改上有各自的主要目标。共和党在企业税改上着眼于取消全球征税制度,认为美国应该效仿多数国家的企业税法,不对本国企业海外利润进行征税。同时,共和党还提出对公司专利给予特殊税率优惠,以鼓励美国公司在本土申请专利。而民主党则主张对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未来利润设定一个最低税率,同时,提倡健全反企业避税法规。虽然两党各自目标不同,但白宫和国会一致认为,应该通过对美跨国企业滞留海外的利润进行一次性征税,这将成为企业税改过渡的一部分。而所得的这部分税款,据预估大约为1500多亿美元,将被纳入高速公路信托基金。
 
  其实在今年年初,曾有媒体报道,奥巴马提出了对美国跨国企业的海外利润进行一次性征税,税收用于国内基建的设想。根据美国企业税法的规定,美跨国公司如果不把其海外利润带回国内就暂时不被征税,这导致约有2万亿美元趴在这些企业海外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上。根据媒体引用的研究机构2013年数据显示,美国公司在海外总计拥有2.1万亿美元的利润。此前有媒体消息称,在推广政府2016财年预算计划时,奥巴马曾呼吁对美国跨国公司多年来留在海外的约2万亿美元利润一次性征税14%,同时,还将寻求未来对企业在海外经营所得利润征税19%。同时,白宫还表示,奥巴马将瞄准税法中的漏洞,重启对美国企业避税行为的讨论。
 
  目前,美国政府征收的企业税税率上限为35%,从全球范围来看也属于高税率。同时,美国还实行“全球征税”,企业在世界各地获得的收入都需要向美国政府纳税。因此,美跨国企业普遍认为,现有的企业税法削弱了它们的全球竞争力,也促使这些企业将大量的海外利润滞留海外,并通过跨国并购将注册地转移到税率更低、监管更宽松的海外国家。英国《卫报》报道,类似苹果、谷歌和微软等大公司为了避缴高达35%的企业税,把大量利润留在了百慕大和爱尔兰等低税地区。还有媒体报道称,美国参议院2013年的调查报告认为,苹果公司的海外税率低到不可思议,该企业涉嫌利用美国税法漏洞转移利润和避税。
 
  奥巴马2009年入主白宫后一直试图推动企业改革,但每次提出的税改方案不是尚未出白宫就夭折,就是在国会惨遭否决。针对白宫与国会日前重新开启的企业税改革谈判,许多专家认为,从政治层面看,企业税改很难实现,因为税改的受益者只是多数美国大型企业。国内企业有可能反对企业税改,因为它们更倾向于包括降低企业税率的更为全面的税改措施。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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