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房管局获悉,兰州市房管局决定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以下简称存量房网签)制度。
兰州市房管局研究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以下简称存量房网签)制度。据悉,房屋登记机构在开展存量房网签业务前,应进行登记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机构备案证书,具备法人资格并经网站公示的,均符合申请存量房网签认证条件。经纪机构总公司负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属分支机构的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资格认证,和网上签约操作人员的初审、推荐和申报工作。分支机构属负责人性质的不具备认证条件。另外,房屋登记机构和符合存量房网签资格认证条件的经纪机构,应在本机构内部推荐符合规定的网签操作人员。经纪机构推荐人员必须是已经取得了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房屋登记机构推荐人数应不少于3名。(记者张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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