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涉操纵股市资金借道地下钱庄出境

时间:2015-08-26 06:53来源:大西北网-新京报 作者:涂重航 点击: 载入中...
深圳警方查获的一个“地下钱庄”窝点,由普通商店作为掩护。该商店老板郑晓生(红衣者)涉嫌暗地里兑换外汇,替人向境外转移资金。  深圳警方查获的一个“地下钱庄”窝点,由普通商店作为掩护。该商店老板郑晓生(红衣者)涉嫌暗地里兑换外汇,替人向境外转移资金。
深圳警方查获的“地下钱庄”案中,嫌疑人用来作案的银行卡。深圳警方查获的“地下钱庄”案中,嫌疑人用来作案的银行卡。
深圳警方查获的相关汇款转账凭证,在这起“地下钱庄”案中,涉案资金约120亿元。深圳警方查获的相关汇款转账凭证,在这起“地下钱庄”案中,涉案资金约120亿元。
一名被抓获的“地下钱庄”涉案人员,为警方指认POS机等作案工具。一名被抓获的“地下钱庄”涉案人员,为警方指认POS机等作案工具。

  大西北网讯  8月24日,被称为“股市救火队长”的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主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打击“地下钱庄”集中统一行动。
 
  孟庆丰表示,“地下钱庄”成为各类经济犯罪赃款出境外流的重要通道。其中,证券犯罪也借助“地下钱庄”外流资金,严重干扰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
 
  据警方透露,今年7月,上海警方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其非法所得的数亿元人民币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了境外。
 
  截至昨日,警方已端掉66个“地下钱庄”,涉案资金达4300余亿元。
 
  据孟庆丰介绍,此外,“地下钱庄”还是贩毒、涉恐犯罪、非法集资、贪腐等犯罪活动赃款转移工具;另外,“地下钱庄”使大量性质不明的跨境资金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严重扰乱国家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
 
  2015年8月4日,佛山市经侦支队对一宗涉嫌非法经营的“地下钱庄”采取收网行动,行动中捣毁2个窝点,当场查获假公章、合同章300多枚,以及大批财务账册单据,涉及金额初步查证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这次代号为“银鹰二号”的破案行动,只是广东省开展多起打击“地下钱庄”的一个案例,除此之外,辽宁、上海、北京、浙江等地公安机关近期也破获30余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据警方透露,其中有些在侦案件中,还涉及中纪委发布的100名“红通”人员的赃款转移。
 
  港商被骗牵出路边“地下钱庄”
 
  深圳警方今年8月破获的一起涉及12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线索来源一起涉嫌诈骗港商的案件。
 
  今年80岁的港商陈某,有意将在大陆赚取的资金转移到香港账户,他的一位熟人——某国有银行支行负责人沈海生则向他介绍,自己有外汇管控指标,可以帮其将资金转移到香港。
 
  随后,陈某按照沈海生的要求,将6337万余元分3次汇到沈海生指定的李某账户上,沈海生还收他200万元好处费。
 
  实际上沈海生并未通过银行渠道转账,而是通过“地下钱庄”帮其汇款。而陈某有800万元一直没有收到。而后,沈海生于2012年11月辞职逃匿,至今还有陈某625万元没有归还。
 
  据深圳宝安经侦大队调查,陈某的钱汇入李某账户后,在短时间内又被转移到5个可疑账户,随后又迅速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这些钱最终流向都是香港陈某的账户。但最后一批资金在中间环节出现问题,他的800多万元未到账。
 
  至此,一个帮人向境外转账的“地下钱庄”浮出水面。相关涉案人叶晓莲、叶镇城两姐弟等人被警方控制。
 
  随后,警方对叶氏姐弟等人相关的200多个银行账户梳理,发现他们调动数十人从事“地下钱庄”业务。
 
  调查中,警方发现去年4月份的一个涉及约2亿元的诈骗案件中,涉案的陈远祥等人出逃前,曾在罗湖区忠记兑换点向该兑换点的家庭成员账号转账8532万元。警方发现,帮陈远祥向香港汇款的“地下钱庄”也与上述沈海生汇款的“地下钱庄”团伙有关联。
 
  6月2日,警方收网抓捕,共抓获叶镇城、叶晓莲、郑晓生等涉案人员30余名,捣毁“地下钱庄”窝点6个,查获银行卡300余张,涉案金额高达120亿元。
 
  遇“大单”可调数百人帮忙转账
 
  据叶氏姐弟等人供述,他们平时就在深圳某步行街摆摊兑换外币。他们已经形成以亲属、同乡、朋友联系的组织,平时各自兑换,一遇到大单就通力合作,甚至调动数百人帮忙向境外转账。
 
  叶晓莲,1978年出生,广东汕头人。从1999年起,叶晓莲就已在深圳西乡步行街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据叶晓莲供述,在步行街像她这样从事外汇买卖的人很多。一些人手里有港币、美元,或者需要用人民币换港币、美元,嫌到银行兑换麻烦,就会来找他们换。他们换的价格和银行相差无几,有时会高几块钱。“一个月能挣一万多块钱。”
 
  另据叶晓莲介绍,一旦碰到大单,他们会打电话给曾向他们收购过外币的“上家”,在确定对方收货或有外币时,才会接单。操作手法一般都是客户在境内将人民币打给叶晓莲,叶晓莲再将钱打给上家,上家再通过香港的账户,将港币打到陈先生在香港的账户上。
 
  叶的上家基本上也是深圳人,但在香港开有账户,可以双边操作,而他们姐弟俩只是中间介绍,自己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而他们操控的众多银行账户,则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乡等人的身份证办的,用以进一步转移资金。
 
  另外,与叶氏姐弟同案的疑犯郑晓生则是在深圳罗湖口岸开设一家商店,表面卖水卖烟,暗地里却兑换外汇。郑晓生称,他们一般很少换大额的,如果有大额资金需要跨境转账,也是通过香港的上线账户操作。
 
  专案组查明,该团伙以家族关系为纽带,既各自经营、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罗湖、宝安的8个窝点开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通过境内外网上银行以及境内本外币现金交易,在非国家指定交易场所非法从事资金结算和外汇买卖活动。
 
  “对敲”转账隐藏资金进出痕迹
 
  除了深圳警方破获的这起“地下钱庄”案外,从今年4月以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中,共破获重大案件30余起,抓获16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4300多亿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是一种俗称,并非法律概念。近年来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地下钱庄’是指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跨境汇款、买卖外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副处长束剑平介绍说。
 
  束剑平表示,“地下钱庄”主要有三类:跨境汇兑型、非法买卖外汇型、支付结算型。深圳叶氏姐弟等人的案件中,正是“跨境汇兑型”的典型代表。按照叶氏姐弟和疑犯郑晓生的供述,他们与香港账户联合转账的方式行内俗称:“对敲”。
 
  据介绍,“地下钱庄”在境内外开设账户或通过境内外合伙人实现资金转移。境内“客户”将钱交给地下钱庄,地下钱庄则通知境外合伙人按照汇率将相应的资金打入“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内。如果“客户”要在境外将资金打到境内,操作过程则相反。
 
  “看似境内资金在境内流动,境外资金在境外流动。资金都没有发生物理性转移,但实际上已达到为客户转移资金的目的。”束剑平介绍,境内外账户通过“对敲”转账,各自接客,并按照固定时间平账,达到两地账户平衡。“如果香港合伙人账户当天支付得多了,他会把钱通过境内账户打给我人民币。”郑晓生说。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还会招募大量的人携带外币直接“人肉”转移,这些带款出境的人俗称为“水客”。
 
  警方介绍,除了帮人向境外转移资金外,“地下钱庄”还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他们在国内外汇黑市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率差价。另外他们还帮人“支付结算”,不法分子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支票非法转移到个人账户,或者直接兑换成现金。
 
  贪腐赃款等借道“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不问客户的身份,不问钱从哪里来的,没有银行的审批等手续,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这些,将‘地下钱庄’作为转移资金的暗道。”深圳专案组民警刘明介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欧阳雄处长表示,通过“地下钱庄”转移的资金很多都是拿不到台面上的,老百姓要用上“地下钱庄”的比例很小。“地下钱庄”作为一种服务型犯罪,看似与普通民众关系不大,但像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这种直接侵害老百姓利益的犯罪活动,“地下钱庄”成为其转移赃款的工具。
 
  8月24日,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表示,近年来,我国的“地下钱庄”违法犯罪形势日益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有发案,涉及外贸进出口、房地产、建筑、体育文化等各个社会经济行业。
 
  据介绍,“地下钱庄”日益成为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金融、证券、涉税、商贸、侵权伪劣、涉众等几乎所有经济犯罪案件均涉及“地下钱庄”活动,网络赌博、电信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偷渡、贩毒、走私等其他重大刑事犯罪活动中,“地下钱庄”的“黑手”也屡见不鲜。
 
  警方以往破获的案件显示,走私、贩毒、电信诈骗、贪腐等犯罪活动中,赃款往往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国外。
 
  “‘地下钱庄’实际上助长了上游犯罪。”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表示,“地下钱庄”的猖獗,也反映了上游犯罪的猖獗。另据李明照透露,一些案例显示,恐怖分子的资金也通过“地下钱庄”进出。
 
  另据透露,曾引起关注的中国银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巨额赃款转移到国外。而同样备受关注的河南周口中储粮案,曾任中储粮河南周口直属库主任的乔建军,也是利用“地下钱庄”将赃款转移到国外。
 
  暗渡资金不排除股市“热钱”
 
  李明照介绍,“地下钱庄”的特点是不受政府监管,协助客户进行跨境汇款,不问客户身份,不需要客户提供证明性文件,比较隐蔽。正因为有这个特点,特别容易被洗钱、恐怖活动利用。
 
  另据欧阳雄透露,“地下钱庄”的另一个危害是扰乱了市场秩序。“地下钱庄”境内、境外资金分别流动,人民币和外汇分别交割,这样一来,在国际收支统计、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中均无法显现,对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国内利率水平和内外部经济均衡状况等方面,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据了解,由于“地下钱庄”的交易资金量大且隐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资金通过该渠道流出我国,从而影响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如今年7月中旬,上海市公安机关在查处某外资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股市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由邱某控制的“地下钱庄”,为该外资公司向境外转移非法所得达数亿元人民币。
 
  “当前我国‘地下钱庄’的整体形势非常严峻,‘地下钱庄’的危害全面加深加重。”李明照如是说。
 
  在深圳警方打击的两起“地下钱庄”案中,均为客户的资金被骗引起警方对“地下钱庄”的注意。部分涉案“客户”称,他们选择“地下钱庄”转账,是因为“地下钱庄”“诚信度”高,比银行更加灵活优惠,而且收取的手续费较低,交易额大的话还有优惠。但警方指出,有案例表明,这些“地下钱庄”也存在风险。一旦汇率发生变动,“地下钱庄”经常存在逃单、卷钱逃跑的情况。
 
  李明照透露,此前的一些“地下钱庄”案中,一些“地下钱庄”看客户的钱多,结果出现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
 
  多部门将联手强化打击
 
  据警方介绍,“地下钱庄”使用假身份证开户,开设大量人头账户,利用多层级、跨地区转账,再加上使用网银、第三方支付转移,其资金转移不但迅速而且隐蔽,追踪资金难度很大。
 
  在深圳叶氏姐弟等人的“地下钱庄”案中,办案民警发现与其往来的客户账号至少有1500个以上,但在调查时,有的客户不配合警方的调查,有的账户在境外取证困难,最终只调查到了不到300个,并不能真实反映出与嫌疑人对应的非法经营数额,而法院对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更多地采信客户指认的数额度计算,这就导致法院在量刑时对疑犯轻判。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表示,由于处罚太轻,没有形成震慑,导致一些“地下钱庄”的人员出去后重操旧业。对此,李明照进一步解释说,这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证据标准的认定和适用法律的问题,直接制约了打击效果。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推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
 
  “‘地下钱庄’对国际社会来说也是一大‘毒瘤’。”李明照说,“地下钱庄”绝非中国独有,也不是现阶段才出现的,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表现为“地下哈瓦拉”“地下汇款机制”等,但无论是什么形态,国际社会都始终对其“零容忍”。
 
  李明照表示,公安机关下一步将与人民银行、外汇局、银监会等合作,建立快速高效的资金调查机制。
 
  据警方介绍,当前我国多个部门联手强化对“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打击,下一步,公安机关、央行等部门将继续深化合作,强化线索核查、资源共享、协同打击,争取再破获一批重大“地下钱庄”案件。
 
  而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深挖上游犯罪,特别是通过“地下钱庄”案件发现金融证券、贪污腐败、恐怖活动等领域的重大犯罪活动。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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