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藏寺高速交警查获两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6-02-24 17:55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金振华 刘龙德 王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春运后期,高速第一支队华藏寺大队针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特点,严格按照省总队和支队的工作部署,提高思想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实习期高速倒车  B2照面临被注销


  2月20 日下午15 时左右,华藏寺大队民警在天祝收费站执行勤务时,一辆小型轿车错过天祝入口,从应急车道缓缓倒入匝道口后驶入天祝收费站,在距收费站约300米时该车停留在高架桥上不前。随后,执勤民警将该车引导至收费站安全区域进行检查。经检查,该车号牌为甘DN4056,驾驶员王某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且该驾驶证处于实习期状态。经询问,王某某驾车到白银景泰,因一时大意错过下高速的匝道口,为了方便便从应急车道倒车后驶入天祝。为加强该驾驶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当场作出处罚款 200 元记 12 分的处罚,并扣留其驾驶证。 因驾驶员王某某的驾驶证处于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无证驾驶驾驶员被拘留


  2月22日下午,华藏寺大队民警在天祝收费站春运安全检查服务站队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员马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随后执勤民警通过警综平台查询驾驶员马某的基本信息并进行了核对,发现马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将马某带至大队进一步调查询问,马某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大队报保请天祝县公安局,对马某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处十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春运开始以来华藏寺大队依托安全检查服务站,对各类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事态,严查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打击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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