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2月27日接到七里河区执法局通知后,该局西湖街道执法中队中队长刘斌带领队员立即行动,赶到西津东路轨道交通1号线七里河站施工工地,对其工地门前道路上遗撒严重的施工方按照《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责令其立即整改,用水清洗道路,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中队执法人员现场监督整改
完毕后,连续两天不定时进行检查,对遗漏地方督促其立即清洗。事后西湖街道执法中队中队长对施工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6个100%的要求作业,施工方以书面形式承诺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施工。因其道路遗撒行为违反了《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经中队班子商议决定对其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