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买的房为何要交去年过热费
供热公司:将协调物业退还
大西北网讯 “今年买的房,竟然要交去年的过热费?”家住西固区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今年在西固宏泽园小区买了一套新房,殊不知供热站要让他交去年的过热费,令他很是不解。
张先生说,他今年在宏泽园小区买了一套160平方米的房子,并于3月16日签订了购房协议,4月6日拿到钥匙,拿到钥匙装修后由于不急着住,想交10%的过热费,就不通暖气了。但是当他儿子缴费去的时候,供热站说他去年的过热费也没交,两年一共是800元。由于儿子之前在外地,不知道情况就都交了。过后他觉得不对,就到供热站询问,可是供热站说他们把过热费已打到银行,无法退钱。他又去找物业,物业公司说钱交到了供热站,物业凭什么给他退钱。无奈,他再次找供热站,还是没有解决。
就此,记者采访了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经过他们查询,是张先生儿子误交了过热费,那么这个房子没卖出去之前,过热费是由物业公司来交的,他们会跟物业公司联系,协调物业公司将这笔过热费退还。
(责任编辑:陈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