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警方破获特大诈骗案 受害人拿到23万元被骗钱款

时间:2018-04-09 10:11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晚报 作者:冯忠海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4月8日上午,城关公安分局团结新村派出所召开发赃会,将日前破获特大诈骗案追回的23万元赃款如数发还到受害人手中,受到了受害人和群众的高度赞扬。
  
  4月1日中午,团结新村派出所接到来自四川成都的受害人张某报案称,其与另外两名朋友被一名叫朱某的女人所骗,此人以能够承揽甘肃省送变电有限公司在静宁县的电力工程为由,先后诈骗了3人25万元现金。经过多日的连续调查排摸,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朱某。4月2日下午5时许,朱某在城关区焦家湾路某宾馆停车场被守候民警抓获,随后其家人向民警交出赃款23万元。
  
  据民警介绍,朱某今年28岁,金塔县人,初中文化程度,在兰无固定职业,长期住在宾馆、饭店和招待所。去年年底结识长期在西藏做工程生意的四川人张某后,声称可以通过关系承揽甘肃省送变电有限公司在静宁县的电力工程,问其愿不愿意接手该工程,张某觉得不错,欣然答应。几天后,张某叫上了两个同样在西藏做电力工程的朋友李某和杨某,一同找到朱某,并跟随朱某专门去了一趟甘肃省送变电公司,向该公司负责公开办理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员递上了资质等档案材料。其间,朱某还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寒暄了几句,此举让张某等人误认为朱某的确与该公司有一定关系。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朱某利用张某等人急于拿下工程的心理,先后以打点关系为由,从张某3人手里骗得现金十余万元。不仅如此,张某为了能继续行骗,又故意拿着一份提前伪造的承包合同和两枚假公章专程去了一趟成都与张某3人见面,并签订了合同。临走时,不仅让张某3人承担了自己前往成都的全部费用,而且还把假合同全部带走,声称开工时再给3人。就这样,朱某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诈骗活动。
  
  截至今年3月,朱某从张某3人手中共计诈骗现金25万元,这还不包括烟酒吃住及其他礼品。3月底,察觉到情形不对的张某等人拿着用手机拍下的那份合同照片到甘肃省送变电公司查问时,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合同是假的。张某等人这才发现上当受骗,赶到团结新村派出所报案。
  
  4月8日上午,记者在团结新村派出所看到,3名被骗受害人拿到民警追回的23万元赃款后,激动地连声道谢。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苏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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