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观是关于道德原则与物质利益关系的看法。树立什么样的义利观,实际上是一种价值选择。当代中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度参与全球世界市场竞争和国际事务中走向民族复兴,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市场经济功利性、资本主义逐利性和国际体系权力格局消长演进等带来的冲击。我们在国内要处理物质利益与道德规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之间的矛盾冲突,国际上要在国际道义、正义与国家现实利益、根本利益之间作出取舍或平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无论是在国内解决复杂多样的社会矛盾,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还是在国际上应对各种挑战、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要求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
我们所倡导的正确义利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包含对义利关系的认识和处理义利关系的基本原则。树立和坚持正确义利观,需要遵循思想观念形成发展的一般规律,从已有的优秀思想文化资源出发,发挥多种主体力量的作用,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探索多种有效路径。具体而言,我们要做好“三个结合”。
第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发掘利用传统思想文化资源相结合。树立正确义利观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站在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立场上,坚持从现实的社会经济基础出发,考察人们的道德观念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和利益都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历史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道德、伦理是物质利益关系在人们思想观念中的反映,对于人们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行为具有规范、协调和导向作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追求人类解放,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义利观,以谋求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幸福为目的,坚持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思想道德原则,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倡导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物质利益需要,倡导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优先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与个人合法利益在根本利益基础上的一致性,倡导全社会发扬顾全大局、诚实守信、互相友爱和扶贫济困的道义精神;在国际上倡导维护人类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追求公正平等的国际正义,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等。这就将道义与功利、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具体利益与根本利益有机统一起来,既体现“义以为上”的价值追求,又达成义利双成的客观效果。
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丰富多样的义利思想。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就义利概念、义利关系和义利取向等各抒己见,提出了纷繁复杂的观点。儒家别义与利为二,主张“义以为上、重义轻利、贵义贱利”;墨子合义和利为一,主张“义以生利”、义利统一;法家主张“重利轻义”“以法制利”;道家追求“义利两忘”。西汉之后,儒家的义利观成为主流,它有着眼于整体利益的价值导向,但并非简单扬“义”抑“利”。正如张岱年先生所指出的,儒家关于义利的典型态度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但在绝不容忍私利至上、不违背以道德为最高价值的前提下,也有尚义而不排斥利、兼重义利之说,如董仲舒的“利以养其体,义也养其心”,王夫之的“出利入害,人用不生”,等等。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种义利观涵养了中华民族深厚绵长的崇德尚义的传统。它所包含的“君子喻于义”“君子义以为质”“言必信,行必果”“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德不孤,必有邻”“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等思想观念,以鲜明的民族特色,构成了中华文明独特价值体系的重要方面,是认识、解决义利矛盾的重要思想文化资源。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结合当今时代条件,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我们应深入研究、挖掘中国传统义利观的思想内涵,辩证分析其看待义利关系的思想、处理义利矛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论等,萃取其中的精华,并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义利观的发展提供文化养料。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