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对这个问题,要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来理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近代以来,无数志士仁人前仆后继、不懈探索,寻找救国救民道路,却在很长时间内都抱憾而终。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接连而起,但农民起义、君主立宪、资产阶级共和制等种种救国方案都相继失败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团结带领人民,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赢得了中国革命胜利,并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实践证明,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成为具有显著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制度,保障我国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这是从历史和现实中得出的鲜明结论。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