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先生向记者展示劳动合同书及结算单
大西北网2月27日讯 “我从哪里去找5万多元的发票?再说,这些钱本身是我工资和提成,有的还是我用信用卡替公司刷卡后办理的业务,怎么还要扣税?”2月26日,在城关区金昌南路,市民秦先生无奈地说。
据秦先生讲,2013年至2014年11月份,秦先生在天安财险兰州中心支公司永登营销部工作期间,公司共欠他5万多元工资和提成,从去年11月份讨要至今,公司给出的答复是:5万多元可以打到秦先生的卡上,按照相关规定要扣除20%个人所得税,或者找来几万元发票才能拿到这些钱。
秦先生说:“去年11月份我提出辞职,当时永登营销部负责人段经理签字认可,让我去找市中心支公司解决,可是到现在公司拖着不给钱。”秦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与天安财产保险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及结算单。据他介绍,2012年11月份,秦先生曾被天安财险兰州中心支公司任命为永登营销部副经理,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在发展业务中用自己信用卡刷卡垫付了好多钱,一年来公司共欠他6万多元,其中5万多元由市中心支公司兑付,还有1万多元由永登营销部支付。
秦先生认为,自己基本工资每月为2600元,没有超过个人所得税范畴,再说5万多元中有一部分是刷的自己的信用卡,凭啥要扣除税?秦先生还说,其实2万多元是2012年之前所欠,现在市中心支公司经理也不认可。
随后,记者采访了天安财险兰州中心支公司李经理,对于所欠秦先生5万多元工资提成他表示认可。李经理说,“秦先生5万元经向省公司申请,已经批下来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还要扣除对公司经营不善的相关费用,但公司并没有这样做。如果打到他卡上,必须要扣20%个人所得税,他肯定不同意,只好让找来至少2万元发票,把这些钱再发给他。”对于这种做法,李经理也表示不符合相关财务制度,但公司对其他员工发放提成也是这样。李经理还表示,他们公司没有基本工资这一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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