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3月12日讯 为保证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3月9日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计委有关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将2014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至35元。
按国家卫计委要求,201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增加新的服务类别,重点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规范程度。加大对基层机构支持力度,农村地区新增人均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卫生室,城市地区新增经费统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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