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发布春节期间消费警示

时间:2016-02-08 09:29来源:大西北网-甘肃日报 作者:伏润之 点击: 载入中...

  省工商局发布春节期间消费警示


  大西北网2月8日讯   传统的中国年总少不了“爆竹”的身影,爆竹声声带来喜乐气氛的同时,每年也会发生很多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追根溯源大都是烟花质量不合格或者燃放方式不正确所导致。2月4日上午,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就购买、存放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发出消费警示。


  12315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到指定的销售地点购买烟花爆竹,在选购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的激光防伪标志且外包装无破损、变形等。家庭储存烟花爆竹,应尽可能短时间储存,不靠近火源、不放在潮湿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前先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烟花爆竹应摆放平稳牢固,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儿童燃放烟花爆竹需要有成人监护,燃放过程中,如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贸然对“熄火”的烟花爆竹进行二次点燃。同时,切不可在建筑物室内、走廊等地燃放,严禁在繁华街道、公共场所和山林、电力设施周围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进行燃放。

(责任编辑:鑫报)
>相关新闻
  •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汽车消费警示别被“免息”“0首付”忽悠
  • 2月份兰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8%
  • 永登县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
  • 我省市场监管部门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500万元
  • 甘肃省消协倡议消费者自觉使用"公筷公勺"
  • 兰州市永登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农资、药品安全护航
  •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推荐内容
    网站简介  |  保护隐私权  |  免责条款  |  广告服务  |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陇ICP备08000781号  Powered by 大西北网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浏览
    Copyright © 2010-2014 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