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起争执酿命案 会所老板与6名大学生受审
大西北网5月20日讯 6名大学生在会所老板王某处喝酒,未料期间与一男子发生争执,王某遂伙同6人将对方打伤致死。5月19日,兰州中院开庭审理了兰州某大学学生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6人以及榆中县夏官营镇经三路一家会所老板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未当庭宣判。
起诉书指控,白某等6人均是兰州某大学学生,除白某、朝某2人出生于1993年外,其余4人均是“95后”。2015年11月22日3时许,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在榆中县夏官营镇经三路王某经营的会所饮酒期间,白某与桑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打斗后,王某将桑某推倒在舞台下,胡某、图某、乌某、陈某等人遂围殴、踩踏桑某。后桑某被该会所服务人员扶起并躲进操作间,王某进入操作间对桑某进行殴打并将桑某拉出操作间与白某、胡某、图某、乌某、陈某、朝某等人共同殴打桑某。后桑某离开该会所时,白某、胡某等人再次对桑某进行殴打。桑某经送医院救治无效于2015年11月29日死亡。经鉴定,桑某系钝性外力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7人无视国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日的庭审现场,会所老板王某作为第一被告人受审,其当庭表示认罪,但称自己并没有在舞台上将桑某推倒,他经营的会所大厅中间有一个距离地面一定高度的舞台,事发时桑某自己后退结果掉下舞台,他出面制止众人不要围殴桑某。只是到了后来,桑某打翻了会所的果盘,他才在操作间出手打了桑某,“而此时的桑某神志清楚,自己让桑某留下学生证和身份证于次日前来处理会所损失一事,对方也当即掏出。后来,在桑某等人离开时,我还让服务员拨打120”,王某称。就指控的事实,白某等6人基本予以认可,庭审显示6人在筹集钱款前往医院看望桑某时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