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今后将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机制

时间:2016-10-13 16:30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吴少华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了《甘肃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今后,我省将以激励和惩戒为手段,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的联合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让守信者畅通无阻、失信者寸步难行,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


  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的机制


  树立诚信榜样。各地、各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将本地本部门及本行业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诚信道德模范、优秀青年志愿者,行业协会商会推荐的诚信会员,以及新闻媒体挖掘的诚信主体等树立为诚信典型和榜样,在网站进行公示宣传,并同步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诚信典型”在“信用甘肃”网站进行公示,为社会树立诚信榜样,并联合各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守信激励。


  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全时,可在其书面承诺后,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机制


  加大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偷逃骗抗税、虚开发票、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性约束和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股票发行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限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融资,限制发起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互联网融资平台等机构,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严格限制失信主体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对失信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失信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限制失信人高消费。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和个人履行法定义务,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购买不动产、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旅游度假、入住星级以上宾馆及其他高消费行为等措施。


  构建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和跨地区联动机制。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发起部门负责确定实施激励或惩戒的对象,并明确执行惩戒措施的具体期限。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有关奖惩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各相关实施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有关主体联合采取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同时,推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通过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全面落实信用信息上网公开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公示,并及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信用甘肃”网站进行公示,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规范红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对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行为进行规范。在保证独立、公正、客观前提下,鼓励有关群众团体、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其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供各级政府部门参考使用。


  推进信用法规制度和诚信文化建设


  推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设。积极推进《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和《甘肃省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等制度建设研究工作,争取尽快出台。探索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使用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加强诚信文化建设。组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诚信企业和个人,营造诚信社会氛围。同时加大对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对严重失信行为的舆论压力。加强对学生和青年群体的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负责人、会计审计人员、导游、保险经纪人、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以诚信为重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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