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兰州市再推两款延伸服务项目可供选择

时间:2017-11-06 11:23来源:大西北网-兰州晨报 作者:李辉田玥 点击: 载入中...
  大西北网讯   今年,通过公开招标、政府统一购买意外保险的形式,兰州市民政局通过不记名的方式为兰州市年满60周岁的老人,每人统一投保10元,保期一年,以后每年市民政局参照当年的考评结果调整下一年的承保份额。这一惠民工程,使得兰州市近64万符合条件的老人发生意外伤害有了保障。在具体的工作中,进展如何呢?11月3日,兰州市民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就此作了通报。
  
  通报指出,自2017年8月7日上午,兰州市召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签约和培训会议,正式启动该项惠及民生的政策以来,保险公司共接到电话或现场咨询2000多起,截至目前,共接到报案200起,收集到理赔案件初步估损金额80万元,已经赔付36.4万元。
  
  其中,“在政府统一购买的基础上,自己能否多买几份”“非兰户籍在兰长期居住的老年人能否购买”成为广大老年人高度关注的两个问题,为此,兰州市民政局与保险经纪公司、人保财险协商,拓展出两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可供选择:
  
  第一款,老年人自费50元(每人最多购买2份)。意外身故、残疾给付4万元;意外医疗费用补偿8000元;急性病身故给付1万元;意外住院津贴9000元;意外骨折津贴4000元。
  
  第二款,老年人自费100元(每人最多买2份)。意外身故、残疾给付8万元;意外医疗费用补偿1.5万元;疾病身故给付1万元;意外住院津贴9000元;意外骨折津贴4000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以上两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户籍地没有限制,年龄要求年满45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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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市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为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兰州市试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投保老年人发生意外将得到最高赔付
  
  据了解,投保时间从2017年6月20日零时起到2018年6月19日24时止。届时投保老年人发生意外时导致死亡的可得到最高赔付3万元;意外伤害伤残保险金伤残按评残等级可得到最高赔付3万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助免赔额100元/次,给付比例100%,最高赔付1万元;意外伤害住院(照护)补贴每天给付50元,累计最高给付180天9000元;意外伤害紧急救援的救护车费用每人每次发生给付500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在兰州市辖区内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就诊、治疗所产生的门急诊费用每人每次发生给付500元。
  
  意外伤害身故总保额扩大至5万元
  
  凡是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的老年人,保险公司承保承诺发生无责第三方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除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之外,依据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政策,可再获得2万元赔偿,意外伤害身故总保额扩大至5万元,意外住院治疗保险金额可提高至3万元。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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