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后,凡是国家惠民惠农政策规定增加对群众的直接补贴,原则上都要纳入“一卡通”管理范围。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上线运行。
《意见》指出,按照宜统尽统的原则,全省各级财政安排并直接发放给群众用于发展生产、保障生活、保护生态等方面的补贴、补助、补偿和奖励资金,均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范围(中央和省级有专门规定的资金除外)。省级纳入项目共37项。各地自行出台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参照省里做法,由各地自行明确。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通过“一卡通”发放的,由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发放方式予以明确,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具备条件的其他资金也可以通过“一卡通”发放。
《意见》明确,凡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申报,县级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的流程发放。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上线运行。凡纳入“一卡通”管理的补贴项目,均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系统完成相关数据采集、申报、审核等工作,县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发放补贴资金。市州财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区有关补贴发放数据进行归集备份,实时自动向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数据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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