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网讯 近日,省人社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财政厅印发《2020年新增开发2万个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2万个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实施范围、岗位类别、人选条件、岗位待遇、服务期限等。《实施细则》明确,新增开发的2万个临时乡村公益性岗位不能安置村干部家庭成员。
75个贫困县原则上每个村开发1个岗位,395个未脱贫贫困村原则上再开发1个,8个未摘帽贫困县原则上每个村再开发1至2个。根据各地岗位需求适当调整。如果某个村的岗位需求或符合条件人员不足时,县区可结合实际将岗位调剂到其他村。
服务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每人每月补贴500至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州或县区根据实际确定。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
(责任编辑:苏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