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正宁县醉驾入刑第一人时隔七年再次酒驾被查

时间:2018-12-28 13:48来源:大西北网 作者:记者王小强 点击: 载入中...
  
  
  大西 北 网 讯  2011年5月1日,是《刑法修正案》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首日,正宁公安交警根据上级部署要求,严查酒驾。在查出的多起酒驾中,一名正宁县本地钟姓男子成为新法实施后的正宁县醉驾入刑第一人。
  
  2018年12月24日晚,为深入推进“大战100天”冬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正宁交警大队山河中队精心组织,在县城开展酒驾查处行动。23时许,一辆车牌号为甘MZ6588的小型轿车沿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苑小区十字路口时被山河中队民警截停。随即,民警对驾驶人使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民警查证,该驾驶人正是2011年醉酒驾驶入刑第一人钟某。
  
  时隔7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在钟某身上得到了印证。钟某的侥幸心理让他再次付出了代价: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这次教训让他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守住“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
(责任编辑:张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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