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张子善、刘青山因贪污腐败被执行死刑。这起案件,后来被称做“中国贪腐第一案”。
张子善、刘青山一共贪污、挪用了多少公帑呢?答案是:171亿6千多万元。当然,这里说的是旧币,不过仍然是一笔巨款。北京卫视的《档案》栏目披露:这笔钱,在当年可以买到1亿斤大米。如果按今天大米的市价来计算的话,约合今天的人民币2。5亿元。但是,50年代初的粮食紧缺,一亿斤大米,几乎等同于上百万人的生命。
张、刘二人贪污、挪用了什么钱呢?很大一部分,来自救灾工程款。1950年夏,天津地域遭受洪水灾害,国家下拨1800万斤粮食用于治河救灾,张子善、刘青山克扣粮食,以次充好,从中渔利20多亿元(旧币)。更为严重的是,张、刘二人发放的变质食品,造成数十民工中毒死亡——毒大米可不是今天才有的。
需要补充的是,张子善、刘青山在进行一些非法勾当的时候,朝鲜战争正如火如荼,数十万子弟正在战场上抛洒鲜血,全国人民在勒紧裤带支援前线——
不难得出结论:在当时的国内外情势下,张、刘二人所犯下的贪腐罪行、以及所造成的巨大危害,在任何朝代、在任何国家都难逃最严厉的刑罚。
我们来看张子善、刘青山当年做成的一笔生意:刘青山挪用49亿元公款,送给一个名叫张文仪的女商人“经商”。张女士购买了一批复写纸,高价卖给刘青山主政的天津地委,从中大赚一笔;然后,刘青山以更高价把复写纸卖给吉林省财政厅驻津供销处——因为张女士的丈夫时任该供销处干部,刘青山从交易中大发其财。这样的“生意”,今天的公众都不陌生。政府采购的暗箱和漏洞,不是新鲜事物。“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样的交易背后,必定是官商勾结的黑幕。
张子善、刘青山的腐败恶行,初期没有人揭发检举吗?有的,曾有人向河北省委检举张、刘的违法行为。只不过,按照“组织程序”,这举报材料要先送地委、然后由地委呈交省委——也就是说,揭发张子善的材料,要由张子善来递交——把这样的材料交上去,张子善是傻子?
案件的最终揭露,是由一名与张、刘同级别的干部,在“三反”大会上公开揭露的。至此,张、刘贪腐案情始曝露在天日下。
现存的档案资料显示:当年张子善、刘青山二人,只需要一张手写的白条就能动用数亿数十亿的公款。案发前,张、刘二人销毁了大量的这类白条。所以,张、刘案件的实质,不是什么思想蜕变,而是制度漏洞、权力失控导致的最初恶果。
对张子善、刘青山案件的判决,本来是有任何悬念的。在中国的任何时代,这样的罪行都难逃一死。这样的判例,在历史上不胜枚举。而一直以来,张、刘案件作为“反腐成就”被津津乐道,是人为拔高的结果。
张、刘案件开启了一个恶劣的先例:本来是一件腐败丑闻,经过体制化的运作,却变成一个“英明伟大的决断”,制度的漏洞被掩盖。而此后的“伟大”,即一发不可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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