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病相怜

时间:2012-04-19 10:58来源:未知 作者:欧·亨利 点击: 载入中...
  



      强盗闪电般翻过窗子,进入室内,从容四顾。行家老手在盗窃前总显得从容不迫。

  这家私人住宅的前门钉着木板,长春藤也没有修剪过。强盗知道这家的女主人此刻正坐在某处海滨旅馆的游廊上,向一个头戴游艇帽的富于同情心的男子表白心迹,因为从来没有人理解她多愁善感的、寂寞难耐的心灵。强盗迅速判断出,这家的男主人已经回来了,要不了多久就会熄灯睡觉。因为现在已到深秋时节,在这样的季节里,屋主终于感觉到,屋顶花园和女速记员不过是花花世界,开始盼望老伴回来,从而享受循规蹈矩也更耐久的幸福和精神上的慰藉。

  强盗点起一支香烟,火柴的光用手掌护着,将他的面容照亮了一会儿。他是属于第三类型的强盗。

  这种强盗至今还没被人彻底理解。警方已经让我们熟悉了第一和第二两种类型。区别他们很简单:主要标志是戴不戴硬领。

  每当抓住一个不戴硬领的强盗时,他就会被描绘成一个最低等的无赖,极其恶毒和堕落,被怀疑成一八七八年从巡警亨尼西的口袋里偷了手铐而逃之夭夭的亡命之徒。另一种典型是戴硬领的强盗。谈到这种人,都说是现实生活里的拉弗尔斯(英国小说家霍农(E.W.Hornung,1866—1921)塑造的一个“体面的强盗”的名字:A.J.Raffles。)。在白天他彬彬有礼,早餐时都穿礼服,看仪表像个裱糊匠,一到夜里则干起罪恶之极的强盗勾当。他的母亲是大洋林地方一位极富有而受尊敬的居民。进入牢房,他立即会要一只指甲锉和《警务公报》。他在美国每一个州都有一个妻子,每个地区有一个未婚妻,报纸刊登了他的配偶的照片,足有整整一画廊,材料取自剪报资料,这些女士的病,名医都束手无策,而一瓶酒却能奏效,第一口下肚就会感到轻松欲飞。

  而这个强盗穿一件蓝色运动衫,既非拉弗尔斯之流,也非地狱厨房里跑出来的大师傅。警察局如想将他归类难于登天。因为这种不卑不亢、既不失身份,又不装模作样的强盗太少见了。

  他开始四下探索。他不戴面具,不带暗灯,也没有穿胶底鞋。他口袋里揣着一支三八口径的手枪,嘴里嚼着薄荷口香糖在用心思索。

  屋里的家具还盖着过夏用的防尘罩,银器大概藏在地窖的保险库里。这强盗倒不指望捞多少,他的目标是那个暗淡的房间,屋主人在寻求某种慰安以缓解寂寞之情以后,肯定会沉睡。他一出手就能捞到零钱、手表、镶珠宝的领带别针之类的利益,可算公平合理,毫不过分。他看见窗户开着,自然机不可失。

  强盗轻轻地打开亮着灯的房间的门。煤气灯捻得很低,一个男子在床上睡着了。梳妆台上乱七八糟放着许多东西——一卷揉皱了的钞票,一只表,一串钥匙,三片赌扑克牌的筹码,压扁了的雪茄烟,一只粉红缎带发结,一瓶没有打开盖的准备早晨提神的溴化矿泉水。强盗朝梳妆台走了三步,床上的人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呻吟,张开了眼。他的右手伸到枕头底下,停住不动。

  “躺着别动,”强盗用同人谈心的语调说,绝不虚张声势。床上的那位公民瞧着强盗的手枪的圆孔,乖乖听话。

  “两只手都举起来,”强盗命令道。

  这位公民留一副两头尖尖的棕色的小胡须,像一名无痛拔牙的牙医师似的。他看上去结实、养尊处优、急躁、招人厌。他在床上坐了起来,把右手举过头。

  “另一只手也举起来,”强盗命令道,“你可能会用左手开枪。喂,快点。”

  “举不起来。”那公民苦瓜着脸说。

  “为什么?”

  “肩膀患风湿。”

  “发炎吗?”

  “过去有点,现在炎症往下移了。”

  强盗不声不响站了一会儿,举枪对着那病人。他朝梳妆台上的东西瞥了一眼,然后带着无可奈何的神情又瞧着床上的人。接着,他突然做了个鬼脸。

  “别挤眉弄眼的。”那公民沉不住气,嚷道,“既然你是来抢劫的,怎么还不动手?东西不是在那里吗?”

  “对不起,”强盗苦着脸说,“刚才我挨了一记。算你运气。我也是左臂害风湿。换上别人,看你不举那左爪子,早就冲你开枪了。”

  “患多久了?”那公民问。

  “四年了。这病真是纠缠不停。只要得了,一辈子都要受害——我看就是这样。”

  “用过响尾蛇油没有?”公民颇感兴趣。

  “几加仑都用过了,”强盗说,“要是把我用过油的蛇用绳串起来,准能往返土星七八次。蛇的响声能传到印第安那州的瓦尔帕莱索城(Valparaiso,实为智利中部城市。),然后再传回来。”

  “有人用契塞勒姆药丸。”公民提醒。

  “简直瞎说!”强盗说,“我用了五个月了,毫无用处。那一年我用了芬克尔厄姆的浸膏,外敷吉列止痛膏,和帕特的止痛喷雾剂,病势倒轻了一些。不过我以为起作用的还是我掖在口袋里的橡树籽。”

  “你是早晨还是夜里痛得厉害些?”公民问。

  “夜里,”强盗说,“正是我最忙的时候。喂,把胳膊放下来吧——我琢磨你不会——喂,你试过布利克斯塔夫补血丸吗?”

  “我从来没有用过。你的疼痛是阵发性的还是恒久性的?”

  强盗在床脚边坐下,把手枪搁在交叉起来的腿上。

  “总是突然发作,”他说,“总是在我没有防备的时候突如其来一家伙,这叫我不得不放弃二楼的工作,因为有时候上了一半楼梯就突然发作。怎么跟你讲呢?我以为那些宝贝医生

  根本不知道怎样才能治好风湿病。”

  “我也一样,花了上千块钱,一点效果都没有。你发肿没有?”

  “早上发肿。还有快要下雨的时候——上帝保佑!”

  “我也是,”公民说,“只要像台布大小的一块湿气云,从佛罗里达州向纽约飘过来;还有,假如我路过一个剧场,里面正在上演《鸳梦重温,观众泪水散发的湿气就会叫我左臂像牙痛似的发疼。”

  “那种痛法真该下地狱!”强盗说。

  “对极了。”

  强盗瞧瞧手枪,怪不好意思地装着随随便便的样子将它塞进口袋。

  “喂,老兄,”他局促地说,“试过肥皂樟脑涂擦剂吗?”

  “废料!”公民愤怒地说,“倒不如拿饭馆里的黄油去擦擦。”

  “真是如此,”强盗附和道,“这药膏只配小米尼搽手指,要是她让小猫抓破了皮。你听我说,我们拿它没办法。我现在只有一样东西能叫它暂时轻松一点。你知道吗?喝一点舒筋活血的老陈酒。好吧,这件事算了结啦,对不起。穿上衣裳,我们出去喝一点。原谅我的冒昧,可是——哦,又痛起来了!”

  公民说:“一个星期以来,没人帮忙我没法穿衣裳。恐怕托马斯已经上床了,而——”

  “起来,我来帮你穿衣裳。”强盗说。

  老习惯像潮水一般回到身边并且淹没了这位公民。他摸摸那灰褐色的胡子。

  “这样做未免——”他说。

  “你的衬衫在这里,”强盗说,“下来吧。我认识一个人,他说奥姆勃莱油膏两个星期就把他治好了,他现在能用双手系领带了。”

  他们才走出门,公民转身往回走。

  “好像忘了带钱,”他解释道,“夜里放在梳妆台上了。”

  强盗拖住了他的右手衣袖,干净利爽地说:

  “走吧,我请客。别管它,喝酒的钱我有。你有没有试过金缕梅皮止痛水和冬青油?” (责任编辑: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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