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家喻户晓的话从何而来?答案就在贵阳市息烽县的养龙司乡堡子村。
那是在20个世纪50年代的农业大生产热潮时期,养龙司乡堡子村在1954年年底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当时的许多男社员轻视女性的旧思想还未扭转,不赞成妇女出门干活,导致全村23名女社员只有三四人出工。她们和男社员干同样的活,但以当时的工分制来算,男社员每天记7分,女社员只记2.5分,这就严重影响了女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村里劳动力不足导致群众吃饭困难。这时,任村农业生产合作社妇女主任的易华仙提出:“毛主席都说男女平等了,女社员也应该出工,并且工分要和男社员一样多。”就这样,易华仙带领妇女和男社员一起下田犁土、插秧,调动了全村妇女的积极性,使农作物产量增加了三成。
1955年,贵州民主妇女联合会刊物发表了《在合作社内实行男女同酬》的文章,表彰实行男女同酬的第一村—— 堡子村。毛泽东看到文章后亲批:“建议各乡各社普遍照办”.之后,毛泽东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迅速响彻大江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