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孟扬在清末民初曾任天津《大公报》主笔,后改行从政,任河北省磁县、永年县知事。他为保持一生不贪,写了《戒贪铭》:
“财富人所羡,但须问来源。来源果正当,虽多不为贪。来源不正当,清夜当自惭。人皆笑我痴,虽痴亦自适。不痴何所得,痴又何所失。居官本为民,贪求非吾志。钱多终非福,人格足矜持。富贵等浮云,荣虚能几日?人生数十年,所争在没世。”
《戒贪铭》清清楚楚地指出,钱财要取之有道,这对那些以权谋私者无疑是一帖镇静剂和清醒药。当今,有些贪官被查处后,总是悔恨自己被钱害了。其实,钱本身并无罪恶可言,一个人之所以犯罪,全是由于自己的私欲膨胀所致。
那些心术不正、贪得无厌者,认真地服用《戒贪铭》这帖良药,或许能够起到改恶从善的作用。人要多想一想“没世”(死后)之名声,那就好了!